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以上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4〕27号)、《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5〕16号)文件精神,省级下达我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指标数14个,已下达我市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4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20万元。
(二)市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宜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做好了14个村的2025年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根据各项目实施进度,及工程合同对项目资金支付的进度情况,已完成拨付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100%;已完成拨付省级补助资金42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资金执行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已下达我市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4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20万元,我市已全部付拨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4个村的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总额1116.6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20万元,村级自筹资金276.61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100%,省级补助资金执行率100%,村级自筹资金剩余将按项目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4〕27号)、《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2025〕16号)文件精神,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省级以上下达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相关程序合规,具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未有截留、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我市实施了14个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目前,已有9个项目工程建设完工,5个项目工程建设建设进度80%左右,预计上述5个项目3月底可以建设完工。14个项目中,新增集体经营资产项目5个,盘活利用闲置资产项目7个,产业发展类项目2个,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预计可为14个项目村每年产生收益超70万元,收益率超5%,有效促进了集体经济的持续增长。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数≥分配数。
2025年度分配我市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指标共14个,经各村积极申报、镇(街道)初审,市委组织、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评审,共立项实施14个2025年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2)质量指标。建立县级台账;实施方案变更率≤10%。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立项、建设等进行了全程跟踪管理,并建立了相关台帐。
和桥镇大生村申报的建设标准化厂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调整,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和桥镇大生村申请终止该项目。由相关镇(街道)初审推荐,经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会商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经省级备案后,同意原和桥镇大生村建设标准化厂房工程项目终止实施,变更为芳桥街道金兰村实施标准车间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率7.14%。
(3)时效指标。目前,我市14个项目中已有9个项目工程建设完工,5个项目工程建设中,建设进度80%左右,预计3月底可以完工,2025年度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进度92.86%。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包括预计收益分析)
14个项目预算总额1396.61万元,预计为14个项目实施单位产生收益超70万元以上,预期收益率大于5%。
(2)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14个项目的建设,不仅盘活了村级闲置资产,激发了增收潜能,增加了村级经营性资产的积累,还进一步增强了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的“造血”功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4个项目的立项、实施均履行了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实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项目地区农民和基层干部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