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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年度宜兴市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提醒函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6-03-16 07:04:43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各相关单位,各园区财政局,各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精神,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了20262027年度宜兴市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一阶段征集工作,确定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为切实保障采购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需要,规范项目第二阶段采购,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宜兴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项目协议有效期内,针对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向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二、入围供应商与协议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

1、宜兴市荣协物业有限公司

2、宜兴卓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江苏玖点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江苏新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宜兴市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宜兴市君辰物业有限公司

7、宜兴市顺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江苏省川苏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9、常州市同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江苏鼎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1、江苏金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无锡市顺意物业有限公司

13、南京医家仁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14、宜兴市城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宜兴市衡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6、卫士博仁现代服务产业管理(江苏)集团有限公司

17、江苏邦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8、南京慧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江苏春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宜兴市华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1、宜兴市荆溪城市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22、宜兴市天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江苏国邦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4、宜兴佳怡物业有限公司

25、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江苏和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7、江苏溢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宜兴市冠鼎物业有限公司

29、南京世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无锡市德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江苏新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2、无锡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江苏金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4、宜兴市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无锡惠宁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36、江阴市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7、江苏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8、无锡彦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9、宜兴市银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江苏陶都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1、无锡鼎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2、无锡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江苏金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44、江苏洁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5、宜兴市恒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6、怡庭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7、江苏锦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48、无锡罗芙消杀保洁有限公司

49、无锡龙创物业有限公司

50、无锡市良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1、江苏中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52、江苏海立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3、江苏大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4、常熟市江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55、江苏万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6、宜兴市小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7、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58、盐城天美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9、无锡市金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无锡蓝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1、江苏九道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62、无锡汇融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为2026319日至20271231日。

三、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时,应根据入围服务价格、内容,结合采购需求、项目预算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进行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凭批复的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在“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模块中直接选定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支付。

四、监督检查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管理的要求通过系统反馈的采购人评价、供应商违规预警提示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

 

宜兴市财政局电话:0510-87994281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10-879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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