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72号 苏农计【2025】29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粮食生产应急救灾资金91万元。
根据《关于用好应急救灾资金全力抓好抗灾夺丰收关键措施落实的通知》(苏农业【2025】12号)文件要求,宜兴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采购两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对2026年全市所有春季在田小麦种植户开展物化补贴。其中0.01%14-羟基芸苔素甾醇水剂(12毫升/袋)用于补贴50亩以下小麦种植户,0.1%三十烷醇微乳剂(170克/瓶)用于补贴50亩以上(含50亩)的小麦种植规模大户。
现把各镇(街道)申报和药剂发放情况公示如下:涉及18个镇(街道),合计小麦种植面积386378.622亩(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日期:2026年3月25日-3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赵忆宁,联系电话:0510-87951052。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