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各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升级,现组织开展2026年宜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宜兴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应面向前沿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前沿技术及技术标准研究,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出原始创新性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培育国家、江苏省、无锡市重点实验室“后备队”。
二、申报条件
(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应为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2. 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特色,相关研究领域或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承担过宜兴市级(含)以上研发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市级以上或行业领域科技奖励。
3.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共建实验室。牵头单位为企业、医院、新型研发机构的,原则上须与高校院所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的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4. 每家单位限报1 家实验室。
(二)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实验室定位应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方向应符合指南布局领域。
2. 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3. 实验室主任应由本领域高水平研发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且在实验室全时工作。
4. 实验室应具备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固定人员10人以上,且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
三、其他事项
1. 各镇、园区、街道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
2. 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宜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2),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宜兴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科研机构科(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7号楼438室),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宜兴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科研机构科:邵 勇 刘 博
联系电话:0510-87986293
附件:1.宜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宜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