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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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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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国产化改建项目(重新报批)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106 号 |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禄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106号,拟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在原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国产化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包含扩建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料(硅化合物前驱体)产线(二(二甲氨基)甲基硅烷25t/a、1,1,3,3-四甲基二硅氧烷25t/a)、扩建金属有机源外延用原料产线、改扩建光刻胶产线、改扩建光刻胶配套试剂产线、改扩建电子工艺及辅助材料产线。购置反应釜、精馏柱、压力容器等设备,建成后形成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料(硅化合物前驱体)50t/a、金属有机源外延用原料52t/a、光刻胶5580t/a(其中面板显示光刻胶5500 t/a、半导体光刻胶80 t/a)、光刻胶配套试剂5760t/a、电子工艺及辅助材料7440t/a。 |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2.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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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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