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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4-22 14:40:50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国产化改建项目(重新报批)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106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禄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106号,拟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在原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国产化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包含扩建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料(硅化合物前驱体)产线(二(二甲氨基)甲基硅烷25t/a、1,1,3,3-四甲基二硅氧烷25t/a)、扩建金属有机源外延用原料产线、改扩建光刻胶产线、改扩建光刻胶配套试剂产线、改扩建电子工艺及辅助材料产线。购置反应釜、精馏柱、压力容器等设备,建成后形成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料(硅化合物前驱体)50t/a、金属有机源外延用原料52t/a、光刻胶5580t/a(其中面板显示光刻胶5500 t/a、半导体光刻胶80 t/a)、光刻胶配套试剂5760t/a、电子工艺及辅助材料7440t/a。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2.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公开时间:202642220264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