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专技专栏>职称申报 江阴、宜兴市委宣传部,无锡日报报业集团、无锡广播电视集团(台),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新闻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新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3.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申报人员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对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须由2名以上新闻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应显著高于同一层级职称的破格条件。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评审条件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6号)规定执行。
2.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3.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8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执行。
三、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1.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 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均需通过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通过上述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复印,对折后采用骑马钉装订,最后一页不要留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A4纸侧面装订的一律退回),与《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不用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4月30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各市(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和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日。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6月26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7日;各市(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和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3.书面材料按属地管理或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原则报送。高级职称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中、初级职称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7日。请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前到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民中心2号楼1313室)领取高级职称材料袋,同时做好材料上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书面材料报送内容
1.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需报送《江苏省新闻系列专业职务评审材料卷宗》,并根据目录中所列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主要包括:
①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
② 所在单位出具的对申报人员现实表现的鉴定并盖章。
③ 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按人事档案复印件要求做好复印手续)。
④ 有效期内新闻记者证、任期内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⑤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⑥ 破格申报者,请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⑦ 任期内代表作品、论文报告等材料。担任现职以来主创的新闻作品(提交获奖证书的必须附上新闻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含论文封面、全部目录页、正文);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⑧ 其他材料报送均按《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6号)及其附录要求办理。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仅限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需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地市<县>、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江苏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表)一式5份(A3纸复印,仅限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
4.《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份(纸质版主管部门盖章,并报送电子稿)。
(上述材料相关电子表格请在邮箱gbc82703450@126.com中下载,密码:81821313。)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加盖送审单位公章)上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3.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正高职称申报人员和破格申报人员需要参加评前面试,面试(高评委会议)时间拟定于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填报相关技术问题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申报网页查询职称技术电话咨询。评审通过人员请自行从申报系统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5.职称评审费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请在缴费时提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发票抬头信息。
联系人:程云鹏;联系电话:8182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