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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实施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开始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限额管理,用完即止。
二、政策实施范围
(一)补贴品类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干衣机、洗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
“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外骨骼助力机器人)
消费医疗产品:电动轮椅。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三、参与方式
全省统一执行本方案明确的补贴品类与标准,具体参与方式以各设区市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