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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08 14:57:50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PVC塑料薄膜生产线收购改建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庆源大道2

江苏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庆源大道2号,拟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江苏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对宜兴市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VC薄膜15000t生产项目、无锡久滕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000t塑料包装材料制品项实施收购。将宜兴市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铁镇原厂区的部分生产设备和无锡久滕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搬迁整合至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庆源大道2号厂区内,进行适应性改造,并新增6DOP储罐、1台粉碎机和3套环保设施。收购改造完成,则原宜兴市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周铁镇厂区和无锡久滕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不再生产。项目实施后,江苏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8000t/aPVC塑料薄膜产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2.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公开时间:20265820265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