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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09 16:09:15   [ ]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宜兴市康煊精神病医院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泉西路1009

宜兴市康煊医院有限公司

江苏禄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泉西路1009号,拟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租赁陆俊杰单独持有的商业综合楼及院落,建筑面积为14053.13平方米,购置DR、彩超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UPS不间断电源、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设立急诊科、康复科、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男精神病区、女精神病区、预防保健室、药剂科(药房)、消毒供应室、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新增床位299张,建成后主要服务于各类残疾患者及开展社区防治与心理康复工作。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医用设备进行合理规划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尽量远离敏感目标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院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公开时间:20265920265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