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6号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当前已进入政策过渡期最后阶段。
政策核心要求
• 销售环节:2026年6月1日前,持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依规处置现有库存,严禁违规销售、超范围销售。2026年6月1日起,任何单位一律不得销售。
• 使用环节:2026年6月1日前使用需严格遵循原有限定范围,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严禁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严禁用于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
违规法律责任
• 违规销售: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禁农药及相关工具设备;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 违规使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责令改正,没收违禁农药;使用者为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醒
农资经营者:尽快梳理库存,依法依规对剩余相关农药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置,主动下架禁售产品,规范经营台账,配合农业主管部门技术推广、执法监管工作,杜绝违法经营行为。
种植户:及时调整用药方案,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技术规范科学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