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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水护生态 联合执法在行动 | 杨巷镇开展河道地笼清理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6-06-08 08:14:06   浏览(

  为深入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近日,杨巷镇水利站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大队、镇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开展河道地笼清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向涉水违法行为“亮剑”。

  提前发布公告,引导村民自清       

  杨巷镇坚持“先告知、后清理”的原则,在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开展前,相关村委提前发布清理通告,广泛告知村民地笼网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并给予合理期限引导村民自行清理私设地笼。此举得到了多数村民的理解与配合,不少村民主动收回了自家布设的网具。     

  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理网具       

  地笼网俗称“绝户网”,网目尺寸极小,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会阻碍河道行洪、影响船舶通行安全,更易造成垃圾杂物淤积,污染水体。对于逾期未清理的地笼、渔网等违规网具,联合执法组对杨巷镇辖区内重点骨干河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采用“人工打捞+机械辅助”的方式,对潜藏在水下的违规渔具进行彻底清理。

  建立长效机制,共护碧水清流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累计清理收缴违规地笼网40余条,有力打击了河道内非法设置地笼等违法行为,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杨巷镇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群众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水域开展定期“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不设地笼网,不非法捕捞,不乱排污水,不乱扔垃圾,共同守护我们身边的每一条河流,让“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成为杨巷水乡的靓丽名片!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在河道内设置地笼、围网等非法捕捞装置,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法处以罚款、没收渔具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