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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宜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相关问题的答疑
来源: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6-18 17:27:2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6-03468 生成日期 2026-06-18 公开日期 2026-06-18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房屋,住宅,社会保障 分类词 城乡建设,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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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宜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相关问题的答疑

1.本次人才房票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时间是什么?

本政策适用于在宜兴市缴纳社保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购买宜兴市范围内指定房源库中的新建商品住房。执行时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6930日,购房时间以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2.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是学历技能要求:申请人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是年龄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三是社保要求:申请人在宜兴市缴纳社保已满3个月(含累计3个月),且在申请时处于在缴状态。

四是房产要求:申请人(含配偶)在宜兴市名下无房产(指住宅);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请条件的,只支持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且同一套房仅可享受一次。

五是购房要求:申请人才房票的,所购房产须为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

3.申请时年龄在40周岁,但购房时过了40周岁,人才房票还有效吗?

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在40周岁即可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获得人才房票,购房时年龄已过40周岁的,人才房票仍有效。

4.非宜兴户籍的人才能申请吗?

可以。申请不设户籍限制,只要学历技能、年龄、社保、房产等符合条件即可。

5.在校在读的大学生能申请吗?

不能。本次政策要求申请时已毕业并在宜兴市缴纳社保已满3个月(含累计3个月),在校生不符合条件。

6.以前在宜兴工作过,后离开宜兴,现在刚回宜兴入职,社保不满3个月能申请吗?

视情况而定。政策要求“在宜兴市缴纳社保已满3个月(含累计3个月),且在申请时处于在缴状态”。

7.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可以叠加享受补贴吗?

不可以。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请条件的,只支持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且同一套房产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8.夫妻双方在宜兴名下均无房,一方在企业,另一方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吗?

可以。只要在企业工作的一方符合学历技能和社保等条件,且夫妻名下无房,即可由该方申请。另一方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影响申请人资格。

9.申请人(含配偶)名下无房,但子女名下有房,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具备。政策仅审查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的房产情况,不涉及子女名下房产。

10.夫妻双方当前有房产,将房产出售后能否申请?

可以。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为证明),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

11.夫妻双方已离异,申请人名下无房产,离异一方有房产,能否申请?

可以。需提供离婚证明等材料,仅审查申请人本人及当前配偶(如有)的房产情况。

12.已享受过本市人才购房政策的,还能享受本次人才房票吗?

不能。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已享受过宜兴市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及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使用征收房票购房的,也不享受本次人才房票。

13.刚毕业,还没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能申请吗?

不能。须在宜兴市缴纳社保已满3个月(含累计3个月),且在申请时处于在缴状态。

14. 本人或者配偶在政策发布前已在宜兴购房并网签但未办证,能申请吗?

不能。在申请本次补贴资格前,申请人(含配偶)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在宜兴市购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视作名下已有房产,不符合申请条件。

15. 本人或者配偶在资格申请前撤销网签记录,能否重新申请人才房票购买撤销网签备案同一项目的商品房?

不能。如申请人或配偶在政策发布前,已有网签备案记录,通过撤网签来申请人才房票,重新购买同一项目商品房的,不在政策享受范围。

16.本次人才房票政策对购买房源有没有限制?

有一定限制。仅限购买宜兴市住建局公布的房源库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法拍、安置房、定销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

17.已获得购房资助的,还能申请本次人才房票吗?

不能。已获得购房资助的,不得同时申请本次人才房票。使用征收房票购房的,也不享受人才房票补贴。

18.使用人才购房补贴是否可以叠加享受其他补贴?

不可以。人才房票不可叠加我市2026年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购房资助政策,也不可叠加已享受的我市人才购房政策。其他政策性或活动补贴是否可以叠加使用,请咨询相关政策或活动的制定部门及单位。

19.本次“人才房票”可以转让或抵押吗?

不可以。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一人一票,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或提现。

20.如何提交夫妻双方名下房产证明材料?

可在手机端看宜兴APP”首页-更多-不动产服务-个人住房中查询下载本人及配偶的住房信息,此信息应为申请人在一个月内的查询结果。

21.如何提交本人社保证明?

可由查询人本人通过手机端“苏服办APP”中“更多-社保服务-个人权益单查询-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中查询下载申请人参保信息,或至税务窗口前台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险种:养老、失业、工伤为有效)后上传。

22.结婚证已遗失,能不能申请?

可先到民政部门补领结婚证后再申请。申请时需上传有效的结婚证明。

23.身份证过了有效期,能不能申请?

不能。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4.人才房票购房补贴资金可以直接抵扣首付款吗?怎么拨付?

可以。人才房票可在支付购房款(包括首付款)时一次性足额享受补贴。购房补贴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由住建局核查,按相关程序申请后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

25.如果买房后退房,购房补贴怎么办?

若申请人网签备案且已使用房票,依法解除购房合同(退房)的,已享受的补贴需退回,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拨付的资金应当退回。且不得重复申请人才房票。

26.使用人才房票购买的房子,以后想卖掉有什么限制?

有限制。获得购房补贴的住房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网签合同中会注明该条款,不动产权证上也将予以注记。如确需提前上市,须先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27.如何提交人才购房补贴申请?

可通过手机端“农业银行APP”,进入“2026宜兴市人才房票和购房资助”模块,在线提交人才购房补贴资格申请。

28.申请人才购房,提交系统相关材料后,各部门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通过的,会一次性告知原因;同一申请人退回后重新申请累计满5次,将不再受理。

29.提交的材料存在问题后被退回,能否继续补材料申请?

可以。但累计重新申请满5次后将不再受理,请仔细核对材料后提交。

30.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应在协议中明确:

1)本次认购为购房人在该项目的首次认购(申请人及配偶在政策发布前无该房屋的商品房网签记录);

2)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人才房票(购房补贴)可用于充抵购房款(首付款);

3购房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人才房票、认购协议代为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起购房补贴发放申请,并同意资金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拨付至开发企业账户;

4)本次认购的房源不包含定销商品房房源;购房人不使用拆迁征收的房票来支付房款。

5)购房人同意在网签备案合同中注明“该住房自不动产权属证办理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1.本次人才房票有名额限制吗?

有。房票使用实行“先到先得”原则,首批推出300套,视市场情况分批推出。请在获得房票后尽快使用,房票有效期至2026930日,逾期自动失效。

32.其他需要解释或调整的,以后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