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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政策问答四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6-22 10:02:26 浏览次数: 字号:[ ]

  问:存在有效门诊特殊病备案的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哪些待遇?

  答:1、已完成门诊特殊病待遇资格认定,选择一家异地医疗机构为门特定点就诊机构并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

  2、若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门诊特殊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也可在约定的异地医疗机构按照无锡市异地门特病种“一单制”结算政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异地就医合规医疗费用年度直接划卡结算限额(简称“异地(一单制)结算限额”)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