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经调查,宜兴市上市公司协会、宜兴市丁蜀镇紫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度、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机关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氿滨南路10号宜城软件园1010室。邮政编码: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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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