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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②居民“两病”门诊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7-07 10:04:45 浏览次数: 字号:[ ]

  1、“两病”种类:

  高血压、糖尿病

  2、补助标准:

  “两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在普通门诊待遇用完后直接进入“两病”用药保障。普通门诊合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0%;普通门诊待遇用完后, 进入“两病”待遇的合规药品费基金支付比例为60%。登记一种“两病”的人员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基金支付限额为800元(含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部分),同时登记两种“两病”的人员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基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含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部分)。

  3、登记流程: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至就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挂号就医;由该医疗机构约定的有资质的“两病”鉴定医生确诊,填写《宜兴市居民基本医保两病诊断证明》;将《诊断证明》交医院负责登记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录入。“两病”鉴定登记后,参保人员持社保卡、身份证至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享受“两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