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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后水产养殖池塘管理措施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7-15 08: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期受台风“美莎克”和“巴威”影响,引起气压降低、水温剧变和强降雨,往往会造成鱼体应激和水质恶化。台风后的1-2周是各类疾病(尤其是细菌性出血病)的高发风险期。为降低水产养殖因灾害损失,科学恢复渔业生产,现就对台风后水产养殖池塘管理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处理死亡鱼类,排查设施安全

  及时打捞水面死鱼、死虾、漂浮杂草,集中收集,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处置,可采用集中深埋或交由具备条件的单位集中处理。打捞工具、运输车辆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严禁随意丢弃死鱼,严禁将死亡鱼类作为畜禽饲料或流入市场。已购买保险的,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

  复产之前先排查堤坝、电路,确认不存在溃堤、漏电风险,再开展养殖管护作业。

  二、分步修复水质

  台风过后水体往往存在浑浊、低氧、pH波动、氨氮或亚硝酸盐升高、病原微生物增多等问题。排涝后不宜一次性大量换水或大剂量用药,应分次换入清洁水源,每次换水量一般控制在总水体的三分之一以内。水体浑浊时,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沸石粉等吸附或絮凝产品;待天气稳定后,选用聚维酮碘、二溴海因等刺激性小的消毒剂在池塘下风口区域消毒;消毒2天后,如水质初步稳定,可适当使用微生态制剂恢复菌藻平衡,但应保证溶氧充足,阴雨低氧天气不宜投放活菌制剂。

  三、谨慎恢复投喂

  台风后鱼类体质虚弱,摄食能力下降,不宜立即恢复正常投喂量。可从正常投喂量的30%左右开始,根据天气、水温、溶氧、摄食情况和粪便情况逐步增加,一般经5-7天恢复到常规水平。饲料中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拌喂具有保肝护肠、抗应激和免疫增强作用的产品。

  四、强化病害监测

  台风后7-15天是细菌性败血症、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以及草鱼出血病等病害易发期。应坚持每日早晚巡塘,重点观察鱼类摄食、浮头、游动、体表出血、鳃丝颜色、肛门红肿和死亡量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采样送检,在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或体系专家指导下对症用药,严禁凭经验大剂量混合用药。灾后上市水产品必须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