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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宜兴市佳宇教育培训中心”等10家社会组织的公告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6-07-24 08:52:43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查,宜兴市佳宇教育培训中心、宜兴市赶超培训学校、宜兴市南新幼儿园、宜兴市星河培训学校、宜兴市风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宜兴南星医院、宜兴市荆溪小学青少年奥林匹克游泳俱乐部、宜兴市培源实验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宜兴市三省堂艺术馆、宜兴市思远爱心书社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苏民规〔2023〕3号],现决定对以上10家社会组织作出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宜兴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