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成果质量,根据《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2026年6月-7月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在宜兴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共23家,采取现场核查与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查重点围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业务操作流程、档案管理等要求开展检查。
专家审查主要内容为从其上一年度和本年度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1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涵盖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涉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结算审核等业务类型。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按照《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现场核查及专家审查总分得分90分(含)以上为良好,60分(含)至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本次抽查的23家企业中有2家在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无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实际抽查了21家企业咨询成果文件。评定为良好的企业12家,合格的企业9家,无不合格企业。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能够依法合规执业,成果文件质量总体可控。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在制度建设、成果质量管控、执业行为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1. 企业制度建设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企业提交的业务操作流程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的制度流于形式,对实际咨询业务和质量控制的指导作用不足。个别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未完成。
2.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咨询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中缺少服务期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约定;缺少签订日期。
3.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个别企业未实行内部三级复核制;报告书中扉页缺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同一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咨询员与执业咨询专业不对应。
4. 档案及管理情况。缺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清单。
5.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未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的工程同比让利;未按合同约定量超15%且超分部分项1%的子目重新组价同比让利;组价与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管理费、利润计取错误;结算综合单价与中标单价不一致;工程量未按计算规则计算;清单外有定额套用未套用定额,按独立费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不同单位工程计取不统一;人工费计取错误;缺少不平衡报价、人工及材料调差等分析资料;质量控制流程单日期顺序关系错误;合同约定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变更签证部分未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审定单上咨询项目负责人与咨询合同约定不一致;审定单签发人未签字;概算审核缺少立项文件等相关资料,概算报告书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缺失,应说明的事项或特殊事项未说明。
6. 2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抽查项目没有咨询效果评价表。
四、问题处理
1.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限期整改,并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住建局造价处。
2.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意见》(苏建规字〔2024〕3号)中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将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3.本次抽查结果将通过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整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体系。要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可靠可行的质量控制流程,严格落实三级复核制度,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
(三)加强学习,规范执业。各企业要加强对2024版新清单计价标准及江苏省2026版工程消耗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各注册造价工程师要严格遵守执业道德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压实责任,长效监管。我局将持续以“双随机”检查为抓手,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严肃处理,推动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附件:2026年上半年度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结果.xls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