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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 宜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东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毛建平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清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许锡良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钱富良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 张宏伟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 刘红英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蒋立军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周铁人民法庭副庭长; 陆长平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余浩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钱叶平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黄澄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薛阿平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旭东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杜芸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俐强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钱富良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宏伟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陆长平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余浩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钱叶平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黄澄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馨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明同志宜兴市人民法院周铁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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