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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民计是和谐社会建设之本———五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2008-1-5 10:00:56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民生民计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本。全市各级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创业富民改善民生民计,把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普惠全体人民,建设和谐宜兴。

  改善民生民计,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带领广大人民实现他们的利益。改善民生民计,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力量源泉。能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能不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是对执政能力的重要检验。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坚持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大力倡导共建共享理念,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广泛动员群众投身创业洪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

  改善民生民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要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把发展的目的真正体现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全市各级必须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高度关注民生,充分挖掘民智,积极培育民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加快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得到更多的实惠,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牢固的群众基础,顺利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改善民生民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解决民生问题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利益平衡和利益兼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改善民生问题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只有把民生放在首位,事业发展才有强大而厚实的根基;只有不断地改善民生,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只要始终关注民生、不断改善民生,就能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全市各级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顺应民意、顺势而为,更好地把民心凝聚起来,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形成一个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宜兴日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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