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东方明珠小区北大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东方明珠小区北大门处,为原址拆除后重建,用途为门卫,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面积为46.9平方米。建设单位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图施工,经核查后,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调整方案,现将设计单位确认的调整方案公示如下:建设单位申请对门廊结构柱和人行出入通道进行修改,建筑面积46.9平方米,保持不变,用途为门卫,详见附图。
二、建设单位
东方明珠业主委员会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东方明珠小区现场
2、宜兴规划展示馆
3、宜兴市规划局网站(www.yxghj.gov.cn)
公示时间: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8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宜兴市规划局(宜城解放东路191号荆邑广场)
邮政编码:214200
联系电话:87669919
电子邮箱:yxghc@vip.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东方明珠小区北大门效果图及总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