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4823 | 生成日期 | 2016-02-05 | 公开日期 | 2016-02-05 | |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机关事务 | 体裁 | 公告 | |
| 关键词 | 预算 | 分类词 | 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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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格式及内容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第二部分 宜兴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 | |||||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格式及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宜兴市规划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在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宜兴市有关城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审核上报专项规划、城市分区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
(三)负责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发《选址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 负责受理建设工程(包括各类管线、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规划的验收。
(五)负责城区大型广告以及主要街道、重要区域广告的规划审批;负责城区公共空间、主要街道、重要区域亮化工程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六) 负责规划信息和规划测绘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工作。
(七)参加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和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地名管理部门确定城市地名的命名。
(八)组织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制止、纠正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有证”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十)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好《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本次总体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总规评估报告、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成果(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四个部分。拟在2016年2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纲要编写,形成相关成果,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报请省住建厅组织审查。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成果编制,由省住建厅审查论证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报省政府审批,最终形成正式成果。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成果,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贯穿于整个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时间较长,内容较多。陆续完成市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等多个专题研究报告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等成果,组织审查论证后报请市政府审批。
2、继续推进重大规划的编制。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及宜兴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逐步开展《宜兴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宜兴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修编工作。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开展紫砂村等一批特色村庄、规模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贯彻“1236”战略实施意见,与市经信委、国土局、宜城街道等部门衔接合作,开展中心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完成地下管线探测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6年3月份基本完成探测工作,4月份基本完成信息系统建设,5-6月份完成各管线单位审核及检查验收等工作。
4、有效推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尽快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明确职责,督促落实相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计划。拟就丁蜀镇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展“古南街沿街界面建筑修缮导则”、古南街市政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古南街建筑主立面修缮研究与设计等工作,先行解决街区日常安全、提供基本便利、为修缮及整治提供引导和依据。
5、加强对景区规划建设的管理。认真总结我市景区建设的特色经验,全面梳理宜兴阳羡景区资源,寻求规划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点,推进宜南山区各类规划建设工作,例如,筹备茗岭小镇概念性规划相关事宜,选择自然条件较好的村落打造民俗民宿项目,针对S360和宜广公路在宜南山区境内线型的确定,完善宜南山区内部交通配套设施及接待设施的规划建设,做好宜南山区绿道系统的建设衔接工作。
6、组织实施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一张图”信息化系统在规划管理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能为城乡宏观统筹和精细化管控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撑和服务,为“多规融合”提供数据基础及平台保证,并且能有效保障规划编制及实施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目前我局电子信息化数据缺失老旧,基础地形数据与规划成果数据没有叠加整合,已经成为城镇规划建设,特别是镇村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通过建设全面高效的基础数据中心,将基础地理、地下管线、各种控制因素、各种分类统计信息和规划成果档案在“一张图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和集成展示,更好的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便利开展。
7、进一步提升规划服务水平。做好人民医院新院、保利地块、东氿RBD区域其他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同时关注民生工程,建设公共服务型城市,做好存量规划。加强对城市重要地块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与管理,做好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的保障服务工作。继续严格管理各类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为重点工程做好把关和服务工作,尤其是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努力提升风景区内各项工程的建设水平档次。
8、完善规划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规划编制、方案会审、日常管理等管理制度执行,优化规划管理制度体系,系统梳理规划管理各个环节,提升规划管理水平。重点做好重要地块的规划保障工作,推进城市功能的完善。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结合中心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各类业务学习活动,促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专业素质的提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规监督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机关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文秘工作、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组织政策调研;负责规划法规的宣传、教育、咨询;负责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和监督执行;负责局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务工作;负责规费的收缴和办证中心的有关事务。
(二)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编制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论证、审批工作,接受规划业务咨询,组织规划业务培训,开展规划政策研究。
(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
负责宜城城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一书一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确定设计条件书,绘制规划红线图;负责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四)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方案的讨论及建筑单体的审批工作;负责宜城城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宜城城区私人建房管理;负责各类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大型重点亮化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的规划核实,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参与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五)市政综合管线科
参与各管线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宜城城区范围内市政、绿化及管线工程方案的审批;负责确定宜城城区范围内道路的断面形式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置方案,协调各管线的竖向交叉;负责宜城城区内市政及管线工程“一书两证”、设计要点、审核意见书的发放;负责宜城城区市政、管线工程的验线工作;参与市政、管线工程的综合验收。
(六)村镇规划管理科
指导各镇总体规划、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及论证,对报批的各类规划进行审核;负责城区外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的发放;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参与查处违法建设。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所属单位情况
(一)环科园规划办公室
负责总体规划及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牵头组织规划例会,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验线工作,对在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做好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二)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公室
负责总体规划及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牵头组织规划例会,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验线工作,对在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做好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三)丁蜀规划办公室
负责总体规划及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牵头组织规划例会,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验线工作,对在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做好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四)规划监察大队
负责对全市在建项目依法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有证”违法建设并实施处罚;受理并查处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对违法建设的举报工作;协助和指导各镇,园区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五)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负责我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应用和维护;负责地形图数据库更新;测绘成果资料的分类、存档、入库工作;负责地图更新、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对测绘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公示及规划展示馆的管理;负责全局系统软件、硬件维护与保养,全局信息化应用化技术指导和知识培训。
(六)规划编制中心
配合总工办负责对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等规划的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研究;并负责对各类规划编制进度的跟踪;负责组织对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重要地块规划方案的研究和编制;负责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
(七)展示馆
一是负责规划展示馆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二是作为宜兴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对外接待场所之一,负责来宜领导、贵宾的接待服务;三是负责对城市发展历史、城市规划建设成果进行宣传和介绍;四是负责城市远景发展规划、地理影像演示系统的多媒体展示。
(八)阳 羡 景 区 规 划 办 职 能 职 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区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定、办法;组织编制或协助各镇政府编制本市区域内各风景区及风景资源的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本市范围内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直接受理阳羡生态旅游区(即湖㳇镇及龙池山景区)建设单位的建设申请、审核、审查建设方案,办理和发放“一书两证”;参与铜官山景群、滆湖周边、云湖景区、国山景群内建设方案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对风景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各类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阳羡景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无锡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负责阳羡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监督,以及风景区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配合景区内各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和省、无锡市太湖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全面负责名城保护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名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参与实施名城保护规划的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与名城保护相关的违法案件;协调、指导市相关部门和宜城街道、丁蜀镇、周铁镇做好名城保护的具体工作。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宜兴市规划局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主要为:(一)国家、省、市政府关于预算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二)宜兴市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市财政局的部署要求;(三)市规划局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规定的部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五)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政策汇总;(六)市规划局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测算分析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2542.94万元,本年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2.9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预算支出总计2542.94万元,本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823.94万元和项目支出1719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工资福利支出647.91万元,根据人社局核定的标准,按单位实有人数财政统发工资进行测算填报,主要用于在职工资、社会保障费、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6万元,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按单位实有人数测算填报,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开支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43万元,根据人社局核定的标准,按单位实有人数进行测算填报,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4、项目支出171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管线探测、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展示馆运行维护经费等。
第二部分 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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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宜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编【2016】1号)填列。
宜兴市规划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085.8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42.03 万元,增长 10.52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和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总计 2542.9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542.9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542.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03 万元,增长10.52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和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相应增加收入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占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占 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占 0 %。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2542.9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542.94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2.03万元,增长 10.52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和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占 0 %。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占 0 %。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823.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03 万元,增长 6.46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71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92万元,增长 12.57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和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市规划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市规划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542.9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542.94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规划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市规划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542.9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23.94 万元,占 32.4 %;
项目支出 1719 万元,占 67.6 %;
其他支出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市规划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市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085.8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42.03 万元,增长 10.52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与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并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市规划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规划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542.9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42.03万元,增长 10.52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和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54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03万元,增长10.52 %。主要原因是1、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管线探测、规划“一张图”信息统建设等规划编制项目增加。
(二)公共安全(类)
行政运行(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23.9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56.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6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市规划局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规划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规划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542.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2.03 万元,增长 10.52 %。主要原因是1、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2、规划编制经费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规划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23.9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56.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6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市规划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67.6 万元,比2015年减少 1.8 万元,降低 2.59 %。主要原因是:车辆定额有所降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市规划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6.67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2.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定额标准下降。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市规划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对照标准压缩会议经费。
市规划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3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对照标准压缩培训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