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高招政策主要有“三变”
|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1148 | 生成日期 | 2016-04-19 | 公开日期 | 2016-04-1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教育 | 主题(二) | 科技、教育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教育,行政事务 | 分类词 | 义务教育,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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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况 | 今年我省高招政策主要有“三变” | ||||
近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高考考生送出多项利好政策。其中,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数原为3所的,全部统一设置为5所;同分考生在原有基础上,将增加辅助排序项;音乐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声乐、器乐分开划线招生,分开录取。
变化一:平行志愿、征平志愿填报增至5所
从今年开始,增加考生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数,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数原为3所的,全部统一设置为5所。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公办本科第2小批,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1小批,高职(专科)第1小批。解读:此举是为了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风险,有效提升平行志愿投档满足率,提高普通高校招生的满意度。对于考生来说,这一变化将让他们有更多学校可以选择,填报志愿的空间更大。
变化二:细化同分考生投档排序
同分考生在原有基础上,投档排序规则将进行细化完善,在原辅助排序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分与附加分之和,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按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辅助排序项: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解读:假如两位同分的文科考生同时报考了同所学校的同一专业,但最后只剩一个录取名额时,如果两人语文、数学的原始分和附加分之和相同,那就会比较两人的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相对高的考生会被投档,另一位考生进入下一个学校或专业录取。这样一来,有效减少了同分进档考生人数,降低了考生被退档的风险,对考生更有利。
变化三:调整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今年,艺术类招生有两大变化:音乐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实行联考,对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省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解读:按照音乐专业分投档,分声乐和器乐,有利于学校招生。分开划线、分开录取,能使学生选择的专业更对口,对学生来说是一种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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