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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兴市规划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宜兴市规划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规划局 时间:2016-09-02 11:10:3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4821 生成日期 2016-09-02 公开日期 2016-09-02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机关事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城市,乡镇,建设,决算 分类词 城乡建设,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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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部门决算公开格式及内容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兴市规划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在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宜兴市有关城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审核上报专项规划、城市分区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

()负责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发《选址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 负责受理建设工程(包括各类管线、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规划的验收。

()负责城区大型广告以及主要街道、重要区域广告的规划审批;负责城区公共空间、主要街道、重要区域亮化工程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 负责规划信息和规划测绘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工作。

()参加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和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地名管理部门确定城市地名的命名。

()组织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制止、纠正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有证”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环科园规划办公室

    负责总体规划及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牵头组织规划例会,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验线工作,对在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做好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二)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公室

    负责总体规划及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牵头组织规划例会,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验线工作,对在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做好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三)丁蜀规划办公室

    负责总体规划及各类控规、详规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牵头组织规划例会,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以及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的衔接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验线工作,对在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做好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四)规划监察大队

    负责对全市在建项目依法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有证”违法建设并实施处罚;受理并查处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对违法建设的举报工作;协助和指导各镇,园区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五)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负责我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应用和维护;负责地形图数据库更新;测绘成果资料的分类、存档、入库工作;负责地图更新、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对测绘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公示及规划展示馆的管理;负责全局系统软件、硬件维护与保养,全局信息化应用化技术指导和知识培训。
 
   (六)规划编制中心

    配合总工办负责对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等规划的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研究;并负责对各类规划编制进度的跟踪;负责组织对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重要地块规划方案的研究和编制;负责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

 

(七)展示馆

 

一是负责规划展示馆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二是作为宜兴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对外接待场所之一,负责来宜领导、贵宾的接待服务;三是负责对城市发展历史、城市规划建设成果进行宣传和介绍;四是负责城市远景发展规划、地理影像演示系统的多媒体展示。
  

(八)阳 羡 景 区 规 划 办 职 能 职 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区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定、办法;组织编制或协助各镇政府编制本市区域内各风景区及风景资源的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本市范围内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直接受理阳羡生态旅游区(即湖㳇镇及龙池山景区)建设单位的建设申请、审核、审查建设方案,办理和发放“一书两证”;参与铜官山景群、滆湖周边、云湖景区、国山景群内建设方案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对风景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各类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阳羡景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无锡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负责阳羡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监督,以及风景区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配合景区内各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和省、无锡市太湖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全面负责名城保护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名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参与实施名城保护规划的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与名城保护相关的违法案件;协调、指导市相关部门和宜城街道、丁蜀镇、周铁镇做好名城保护的具体工作。

 

市规划局行政编制13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事业编制80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公务员13名,行政附属1名,事业编制48名,退休人员6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进一步提高总规的科学性,强化总体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市于20158月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即《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对宜兴的城市发展理念作出一定的转变:由外延发展型转变为更加注重内生增长型,把土地空间资源由积极扩张向有序供给转变;坚持底线思维,在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农田基本保护线等约束下,强化规划的空间资源统筹和覆盖;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城乡一体,注重城市空间品质的塑造和完善,提供多层次、网络化、高品质的城市空间。今年基本完成了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编写,形成了《宜兴市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宜兴市人口空间分布特征及城镇化路径研究》等9个专题研究方向,为科学圆满完成本次总规修编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2、完善中心城区规划。对蛟桥河步行街东段商业旧改项目策划终期成果汇报论证,明确了项目定位、商业规模、业态选择、改造步骤等内容。结合《中心城区慢行系统规划》,对宜城主城区现状公园、沿河风光带、城市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进行调研,提出打造“城区沿河沿氿休闲健身步道网”近期实施建议方案。根据市政府贯彻“1236”战略实施意见,开展宜城街道城北片控规等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规划前期调研、统计等准备工作,并完成初步方案成果。这些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城市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了城市空间资源布局,增长了城市综合效益。

3、加强景区规划。我们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合理规划,积极协调,涵养城市生态空间。对宜南山区的重点项目,例如在张渚镇华东百畅生态休闲度假园项目、阳羡美庐旅游小镇商业街项目、烟山生态体育公园项目、云湖温泉度假酒店项目、水墨田园温泉度假酒店项目等方案的论证审批过程中,按照《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建设,严格对照一、二级管控区的开发建设控制要求,在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二级管控区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全市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保障。同时还完成了《茗岭特色旅游小镇及周边地区概念规划》的编制,规划将茗岭小镇打造成集“旅游接待、茶文化体验、旅居度假”于一体,具有休闲、文化和养生品牌效应的茶洲小镇、原乡生活小镇。

4、优化镇村布局规划。

为了在更高层次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我局在上一轮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宜兴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2015-2030)》。并形成了宜兴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成果:全市域范围内共有219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茶林场),3162个自然村,规划通过对村庄区位、规模、自然因素、产业条件、基础设施等要素的分析后确定全市重点村347个,特色村203个,重点村48个。并且按照重点村、特色村、一般村进行规划定位,明确村庄发展的边界,确定部分重点村、特色村编制村庄详细规划(如湖的城泽,张渚的岭下,太华的名望等)进行产业、特色等的专题策划和研究。同时,在新农村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按照村庄的自然肌理、独特的自然禀赋,注重彰显生态本色,注重保留乡村味道,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探索产业带动型、旅游服务型、文化保护型、水乡风情型、山村风貌型、田园风光型六种类型,规划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容村貌。

5、深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

为巩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成果,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名城保护发展工作中我局注重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根据《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2020)》及住建部督查组的巡查要求,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建议”,召集会同相关部门对《宜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五年实施行动计划”(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对古南街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建筑修缮进行规划引导,配合完成了蜀山古南街顾景舟生活旧居的修缮工程。积极探索古南街风貌区保护和利用的新模式,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摸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线与操作模式。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3558.0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95.27  万元,减少  9.89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  1779.0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779.03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195.27  万元,减少  9.89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该收入。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该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该收入。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该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该收入。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二)支出总计  1779.03  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779.03  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195.27  万元,减少  9.89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结余分配。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规划局本年收入合计1779.0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9.03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规划局本年支出合计1779.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03.32  万元,占 45.15  %;项目支出  975.71  万元,占 54.85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558.0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95.27  万元,减少  9.89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规划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1779.0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95.27 万元,减少9.89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

规划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300.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79.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7.3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年初预算为  2300.91  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7.3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务车辆维护费减少。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03.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77.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9.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规划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79.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95.27 万元,减少  9.89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

规划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91   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7.3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物业费、公车维护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03.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77.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9.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2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0.0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4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1.55  %;公务接待费支出  5.4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8.3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4.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4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本年度无该项预算、决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32.8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险费、年审费、汽油费。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4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4.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业务指导、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5   批次, 465  人次。主要为总体规划修编、地下管线普查。

规划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后,会议尽量减少,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标准,控制支出。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5  个,参加会议 67  人次。主要为召开规划方案论证会。

规划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7.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54.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对照标准,大力压缩培训费。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1 个,组织培训   231人次。主要为:公务员培训、省厅组织的同行业专业知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9.9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5   万元,降低 4.31   %。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6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6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