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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宜兴市和桥米厂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6-05 13:46:0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2465 生成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6-05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污染,生态 分类词 环保,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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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对宜兴市和桥米厂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宜兴市和桥米厂有限公司大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宜兴市和桥米厂有限公司 大米加工项目 宜兴和桥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在宜兴市和桥镇工业集中区3号路东侧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新征用地16983m2、新增建筑面积15202m2进行生产。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1-2、1-4一致,建成后年加工大米5万吨的规模。 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对项目区排水管网进行设计和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暂由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环卫部门拖运至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具备接管条件时须立即无条件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无烘干、防虫杀菌工序,对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必须经配套建设的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按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低于15米)。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四、生产设施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 
六、严格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按照《报告表》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设定依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界、半径50米范围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无反对意见 0510-87976037
YXHBJXKK@163.com
公开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