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环境保护>环境应急

关于对宜兴市官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官林镇兴湖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6-05 13:45:0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2464 生成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6-05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污染,生态 分类词 环保,综合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关于对宜兴市官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官林镇兴湖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宜兴市官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官林镇兴湖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宜兴市官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官林镇兴湖路新建工程 宜兴官林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在宜兴市官林镇建设,项目东临滆湖,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景湖路,向南延伸经过学前路,南至东湖大道,全长1586.84 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路宽56m,设计车速40 公里/小时,同时配套建设绿化工程、桥梁工程(3座,全部为单跨 13m 简支板梁桥,桥面全宽26.6m)、 路灯工程以及雨水工程。项目总投资6196.56万元。 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
2、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要集中收集处理并回用,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严禁将施工中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排放入周边地表水体。
3、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土方采取覆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对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应合理安排,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覆盖,防止沿途撒落。 
4、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不得扰民。夜间10点至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因特殊原因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先向宜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还应提前以适当方式告知受影响群众,征得群众的理解。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用于其他工程的弃方临时堆放点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回用。
无反对意见 0510-87976037
YXHBJXKK@163.com
公开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