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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7-06 08:56:5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3092 生成日期 2017-07-06 公开日期 2017-07-06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污染,生态 分类词 环保,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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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2017年7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2017年7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
1 江苏鑫汇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 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占地面积17622.5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2045平方米。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1-1、1-2一致,形成年产大气污染防治设备30套、水质污染防治设备70套的生产能力 一、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废水、扬尘、渣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要集中收集处理并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按照"雨污分流"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纳管至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严禁进行各类化学表面处理工序(包括酸洗、磷化等)。
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 对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除尘装置处理(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应按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低于15米)。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金属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焊接烟尘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北京市地方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 
无反对意见 宜兴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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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兴盛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 宜兴荣盛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荣盛华府项目 宜兴市宜城街道城东X2-2地块 一、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9922.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80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3000万元。本期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房,无商业用房。  1、施工期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节水制度,认真贯彻制定节水措施,减少水的消耗量,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废水、扬尘、渣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要集中收集处理并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至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严禁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要落实好土石方平衡,合理选择弃渣场位置(禁占农田),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工作,并辅于植物与工程措施保护,要将弃渣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标准,不得扰民。夜间10点至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因特殊原因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先向宜兴市环境监察局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还应提前以适当方式告知受影响群众,征得群众的理解。施工所用打桩机必须使用静压桩或钻孔桩,严禁使用打入式(敲击式)打桩机。 无反对意见 宜兴市环保局

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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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