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3297 | 生成日期 | 2017-07-18 | 公开日期 | 2017-07-18 | |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决定 | |
| 关键词 | 房屋,住宅,决算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财政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2016年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概述.doc | |||||
2016年度宜兴市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的说明
第一部分 宜兴市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人民防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拟订或制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城市综合开发、房屋拆迁、园林绿化、城镇公共照明等方面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和建筑业、城市综合开发、房屋拆迁、园林绿化、城镇公共照明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和编制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方案会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建设系统承担的市政府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参与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园林绿化、公共照明工程的实施和管护。指导和管理全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照明、风景和名胜区工作。
(四)负责市区道路开挖、临时占道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核审批;按有关法规对建筑市场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照明等工程建设实施监察管理。
(五)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建设费和其他法定建设规费的收缴、监督、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监理和工程检测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综合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管理与监督;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建立。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企业。
(八)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负责管理工程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市的地震监测、地震应急、震灾预防等各类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建设技术市场管理,推进建设科技进步。
(九)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城区综合改造的日常工作,依法规范开发行为,负责开发企业资质、开发计划、小区配套设施和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镇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
(十)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城市化发展;指导村镇建设项目、住宅以及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活动,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十一)负责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和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警报网的建设和维护。
(十二)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十三)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平时组织进行人民防空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监督指导重要目标的防护,监督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依法行政、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和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内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及建设系列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宜兴市建设局的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处理局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审核和文电处理;负责对外联络、政务信息、宣传、信访、督办、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印章、介绍信及局系统通讯、车辆的管理等职责。
主要负责人周平电话 0510-87996786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负责局管的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专技人员职务晋升申报、考核、聘任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负责计划生育、统战、老干部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主要负责人 蒋卓萍电话 0510-87994043
(三)行政许可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承担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及有关服务事项。其他科室不再承担相关职责。
负责局系统行政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改革工作和建设监察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起草、修订、审查、报批;负责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查、处罚决定、申请执行和备案的日常工作,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共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服务;负责建设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建设法律法规、行政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负责人 邱文军 电话 0510-87992920
(四)综合计划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近期计划纲要;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建设、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参与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工程款追加等方面的会审、报批工作;制订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局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主要负责人 姚余珍电话 0510-87994026
(五)工程技术管理科(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订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规划,负责重大技术文本的编制、论证;负责重大技术管理规定的拟订、审定;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组织建设工程评优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重大工程技术事故的处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政策、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的政策性审查;负责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参与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变更方案的会审;负责管理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学会、协会等社会学术团体开展各项活动。
主要负责人 严朝辉电话 0510-87994051
(六)财务科
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系统预算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制订事业单位的经济目标计划及考核;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报批;对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组织定期考核和检查;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研究和审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并进行监督;负责局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主要负责人 史国球电话 0510-81730678
(七)审计科
负责局建设的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工作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组聘用的中介机构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局系统单位进行年中、年末财务审计,为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兑现提供依据;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渎职行为进行专案审计;负责其他专项审计;负责上级审计部门对局系统各类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主要负责人 吴宏电话 0510-87991985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村镇建设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与省建设厅、无锡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对上联系、与各镇工作上的衔接、沟通,做好各镇与局属建管、开发、质监、安监、拆迁等处室的协调工作;组织、联系和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创建工作和各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各镇村庄整治计划及拨付的衔接工作,负责各镇小城镇建设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各镇建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反馈。
主要负责人 姚勇俊电话 0510-87967672
(九)人防工作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和统计;负责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和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警报网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平时组织进行人民防空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监督指导重要目标的防护,监督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
主要负责人 周洪春电话 0510-87920501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宜兴市建设局直属单位
(一)宜兴市地震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执行;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2.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3.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评估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4.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拟定、修编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
5.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
6.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监督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抗震性能评价及震害预测工作;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
8.指导各镇防震减灾监理员做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 冯斌荣 电话0510-81730866
(二)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挂“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建筑装修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
1.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审批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负责建筑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市场、文明施工、墙改节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3.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备案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网络承接工程业务管理;
4.参与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动态监管工作;
5.负责对建筑企业建造师建筑师(含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初审及执业监管工作;
6.负责本市建筑企业外出施工审核,负责外省、外市建筑企业进市施工的备案管理;
7.负责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发放管理及综合考评信息工作;
8.负责建筑工地的综合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参与建筑业各类考核和评审工作;
9.负责建筑市场、文明施工方面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清欠工作;
10.负责建筑行业统计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11.负责建设工程墙改和建筑节能的综合管理;
12.负责墙改基金的征收和返退管理以及墙改建筑节能验收工作;
13.负责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的推广工作;
14.负责建筑装饰工程的管理,负责装饰企业的动态管理;
15.负责建筑企业岗位培训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主要负责人 唐军 电话0510-87972939
(三)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市政设施;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规划的实施、许可证论证、工程方案、工程概算、资金平衡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市政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和建设;指导各镇搞好镇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研究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绿化管理处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初审;负责新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备案。
主要负责人 勇志锋 电话0510-87994020
(四)宜兴市绿化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市内国道、省道及市重要道路、旅游干线、芜申运河两侧的绿化养护;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养护;城市树木移伐、截干和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审批;组织研究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办法;指导各镇搞好园林绿化的管护工作。
主要负责人 丁建平 电话0510-87951399
(五)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原材料、构配件、商品砼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2.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对其执行强制性标准诉情况实施监督;
3.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4.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5.编制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参与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7.参与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和优质工程评选;
8.参与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9.监督检查全市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主要负责人 王治国 电话0510-87995789
(六)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挂“宜兴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无锡市及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研、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指导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报请市政府论证、公布或者作出决定;组织对房屋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
6.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评估;做好房地产价格征收评估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管工作;
7.配合市政府办理因房屋征收与补偿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承办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工作;
8.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
9.负责编制全市安置房建设计划、项目前期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存量安置房源管理工作;
10.负责对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情况的统计分析、汇总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 王建英 电话0510-87994025
(七)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2.协同研究制订房地产业发展和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年度住宅发展计划,推动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
3.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4.负责全市商品房开发项目公建配套备案,牵头负责商品房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6.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管理。
主要负责人 姚勇俊 电话0510-87994029
(八)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2.做好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3.处理工程项目定额及造价投诉,做好调解及答复工作;
4.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5.工程造价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
主要负责人 房小忠 电话0510-87994012
(九)宜兴市照明管理处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照明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编制我市城镇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办法;负责城镇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交通干道、部分中心镇的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照明设施的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承办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人 朱敏 电话0510-81730030
(十)宜兴市城建档案馆(挂“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验收、接收、收集、保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负责对城建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 吴优明 电话0510-87979220
(十一)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能:
1.组织和参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负责建设工程安监备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申报材料的审查及产权登记备案工作;
3.参与宜兴市级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负责无锡市级、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4.牵头开展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申报及延期工作,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6.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初审工作;
7.负责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起重机械装拆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8.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局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 王国琪 0510-87996249
(十二)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根据委托对由市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用房和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及构筑物、配套设施进行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于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
主要负责人 俞卓军 电话0510-87992196
(十三)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
主要职能:受市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照明、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城建档案等监察与稽查,并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负责人 赵凌 电话0510-80758689
(十四)宜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指导服务我市外出施工建筑业企业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我市外出施工企业;促进外出建筑业企业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助我市相关部门做好外出建筑业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人 朱建强 电话025-85510653
三、2016年度宜兴市建设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良好开局这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凝心聚力、埋头实干,城乡建设事业继续保持蓬勃向前的发展态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来之不易的成绩。
工程建设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工程实施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大计划把控、现场管理和横向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全年累计完成投资9.85亿元。市文化中心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全面竣工投用,并成功摘得我市首个群体“鲁班奖”。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通过方案初步评审进入施工图设计,完成泄洪渠施工,基础部分土石方爆破工程进入招投标程序。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如期竣工交付。老体育馆改造、横山水库防洪调度中心、杨巷粮库、电教馆改造等公建项目,顶上桥改建、世纪大桥吊杆更换、阳羡东路改造、滆湖东路绿化、双湖路南侧绿化等市政绿化项目,城区楼宇亮化、体育中心亮化改造等照明亮化项目全面完工,阳泉路、通真观路、朝阳路、茶局巷等旧城道路改造工程将于春节前基本竣工,实现全线通车。周铁医院、红十字会血站及120急救指挥中心、革命烈士陵园“一体两馆”等公建项目按预定工期加快推进,陶都路拓宽改造、范蠡大道绿化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
建筑业方面,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平台,严格实施信用考核计分管理。围绕工程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强势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以及建筑原材料和相关产品管理,进一步控源头、抓关键,确保全市工程质量平稳可控,全年共创成“扬子杯”项目6只。围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建成启用我市建筑工程实时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推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人脸识别系统”,大力推广塔机喷淋等绿色节能施工方式,推动工地管理向精细化、环保型转变,全年共创成省级文明工地10只。
征收开发方面,切实加强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计划管理,全年完成房屋征收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完成安置房建设17万平方米;制定出台《关于安置房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为解决全市已竣工交付拆迁安置房权证办理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途径;认真牵头组织开展整治和查处征地拆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落实整改举措、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征收工作更为规范有序。制定出台《商品房开发项目市政配套设施管理意见》,进一步强化开发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
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方面,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人防工程维护、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等工作,市人防办被省民防局评为“民防工作先进单位”。积极推进“省防震减灾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着手拟定创建实施方案,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等工作常抓常新,市地震局荣获“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城市管理方面,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了城区市政、绿化、照明亮化大排查、大维修工作,加快推进公园广场健康步道建设,深入实施“林荫大道三年行动计划”、森林公园林相改造等工作,有序开展老小区路灯改造和背街小巷补灯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的安全度、舒适度和便利度。
村庄环境整治方面,一手抓环境提升,8个老集镇改造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各类示范点建设和申报工作稳步进行,全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980万元;一手抓长效管理,创新考核管理办法,实施“量化分类、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在高塍镇、徐舍镇探索实施了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全年先后组织检查暗访6次,累计抽查自然村庄1245个,总体合格率为94%,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保持了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
党风廉政方面,我们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强队伍”两大任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以“连心桥”系列服务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全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好“一月一主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组织开展“班子建设月”活动,完成了对局属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察。二是全力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持续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内控机制建设,成立局招标办,打造局内设招投标平台,建立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班子例会制度、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加强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筑牢了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机制,保持了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三是全力加强作风建设。先后组织了“爱绿护绿进社区”、“防震减灾进社区”、“三证”统一办理、村镇建设管理业务培训等一系列主题服务活动,特别是我们的“连心桥”抗洪突击队,被央视等国内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一炮打响了“连心桥”服务品牌。2016年,我局成功创建成为省文明单位,“千人评议机关”排名稳步提升。
第二部分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为宜兴市建设局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数,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数为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单户决算数。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8377.15万元、支出总计18377.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19.61万元,增长30.73%。主要是2016年部门决算包括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的决算数,而2015年部门决算数则不包括上述部门的决算;2016年由于人员的自然增资故部门决算中拨款收入和支出同时增加;2016年部门决算中增加400万元的路灯电费补贴拨款,支出也相应增加的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18377.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143.6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6.12万元,增长0.61%。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由于人员的自然增资,故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
2.其他收入4233.4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宜兴市建设局取得的电附加收入4200万元和事改企退休人员生活补贴32.5万元;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取得的无锡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补贴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33.49万元,主要是2015年上述收入都列入财政拨款收入中,2016年则列入其他收入而增加的原因。
(二)支出总计18377.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中的一类。与上年相比增加21.21万元,增长1657.03%。主要是2016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包括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的决算数,2015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数则不包括上述部门的决算而增加的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与上年相比增加11.02万元,增长598.91%。主要是2016年退休人员死亡增加的原因。
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节能引导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05万元。主要是2016年无此项支出而减少的原因。
4.城乡社区支出1813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中的一类。与上年相比增加4687.03万元,增加34.8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由于人员的自然增资;2016年部门决算中城乡社区支出包括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的决算数,2015年部门决算中城乡社区支出数则不包括上述部门的决算而增加的原因。
5.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3.88万元。主要是2015年有补发购房补贴的政策,2016年则无而减少的原因。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11万元,主要用于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的行政成本及行政管理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5.11万元,主要是2016年部门决算中含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的决算数,2015年部门决算中则不包括其的决算数,而增加的原因。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5.44万元,主要用于宜兴市地震局行政成本及行政管理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5.44万元。主要因为是2016年部门决算中含宜兴市地震局的决算数,2015年部门决算中则不包括其的决算数,而增加的原因。
8.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中的一类。与上年相比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此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1837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3.66万元,占76.96%。其他收入4233.49万元占23.04%本年收入结构饼图如下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1837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8.28万元,占24.59%;项目支出13858.87万元,占75.41%。本年支出结构饼图如下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4143.66万元、支出总决算14143.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12万元,增长0.61%、支出总计增加86.12万元,增长0.61%。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由于人员的自然增资,支出也相应增加的原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4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12万元,增长0.61%。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由于人员的自然增资,支出也相应增加的原因。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3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不 包括城市维护费和路灯电费补贴,而年终部门决算则包括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路灯电费补贴4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年初列入城乡社区(类)支出预算中。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年初列入城乡社区(类)支出预算中。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法预计退休职工的健康状况。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87.94 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人员的自然增资的原因。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2 万元,支出决算为16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此项支出,但后又追加了预算,故决算增加的原因。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决算中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并不编制于本部门年初预算中的原因。
4.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591.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5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预算中不包括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年中追加的预算支出,而年终部门决算则包括的原因 。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35万元,支出决算为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年初预算中部分项目未实施故决算减少的原因。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地震局人员的自然增资的原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8.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5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8.99万元,减少3.2%。主要是去年绿色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支出605万元,而今年无此项支出的原因。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3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括城市维护费,而年终部门决算则包括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中不包括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年中追加的预算支出,而年终部门决算则包括的原因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0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1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6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今年因公出国(境)实际批次比预计减少的原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机票、保险、住宿、伙食、公杂、签证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 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宜兴市绿化管理处的车辆编制不属于其单位只属于借入车辆,年终部门决算在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共计61.7万元的原因。2016年终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
3.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5万元,年初预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30.3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需接待人员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持公函必须接待的来访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 326人次。主要为接待持公函必须接待的来访者。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27万元,年初预算为6.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会议场地经过整理后,外出召开会议比较少。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51万元,年初预算为4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培训场地经过整理后,外出举行培训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2016年决算支出数和2015年决算支出数均按照宜兴市建设局全局汇总决算数,情况说明如下:
1、宜兴市建设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9.02万元,比去年12.44万元减少3.42万元,减少27.49%。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17万元,比去年9.27万元,减少3.1万元,减少33.44%,主要是因公出国(境)人数及批次减少的原因;(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无支出,去年支出0.10万元, 减少0.10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没有费用的原因;(3)、公务接待费2016年支出2.85万元,比去年3.07万元,减少0.22万元, 减少7.17%, 主要是需接待人员减少。
2、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27万元比去年6.34万元,减少6.07万元,减少95.74%,主要是局内会议室整理后外出召开会议减少的原因。
3、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51万元比去年6.99万元,增加4.52万元,增长64.66%,主要是虽然本部门培训场地经过整理后,外出举行培训减少但行业培训仍不断增加的原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075.11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075.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支出。
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75.11万元,主要是用于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行政成本及行政管理的项目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15万元,比上年增加78.59万元,增长138.95 %。主要是今年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宜兴市地震局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列入此项部门决算中,去年则没列入此项决算而增加的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