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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级丘陵山区开发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投标公告
来源:开发办 时间:2017-08-25 15:54:01 浏览次数: 270 字号:[ ]

根据宜兴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跟踪审计管理中介机构招投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人:宜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宜兴市财政局

二、   采购内容

2017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   采购规模

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规模2700万,按下达的工程项目个数设置标段,共7个。分别为:

标段1,张渚镇玫瑰园(三期)丘陵开发,总投资400万元;

标段2,宜兴市林场丘陵开发,总投资520万元;

标段3,张渚镇茗岭村丘陵开发,总投资400万元;

标段4,太华镇太华村丘陵开发,总投资400万元;

标段5,西渚镇篁里村丘陵开发,总投资300万元;

标段6,湖㳇镇大东村丘陵开发,总投资280万元;

标段7,徐舍镇烟山村丘陵开发,总投资400万元;

 

四、   标段服务费用

投资额标段在500万元以下的为7‰,1000万元以下的为6‰。

五、   考核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宜兴市政府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宜兴市政府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操作规程》、《宜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考核办法(试行)》、《宜兴市政府建设项目工程审计资料接审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提高工程结算审核时效的意见(试行)》、《关于工程计量签证确认的指导意见》、《关于市政府建设项目协审工作中部分事项处理意见的会议纪要》、《关于材料和设备询价的审计流程及要点》、宜政发[2007]181号、宜政发[2006]91号、宜政发[2009]125号、宜发[2009]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   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宜兴市财政局支农项目委托第三方管理中介机构预选库》(项目编号YXZTBZC2016-112[公])的入库单位。

2、供应商内部要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为加强审计工作独立性,目前承接各标段项目监理、招标代理内审业务、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或其关联企业不能参与相对应标段的协审项目投标。

4、审核及在场时间要求:供应商必须明确主审、助审人员,驻场时间必须明确(例如主审星期一上午800-1000,助审星期三下午100-400)。在跟踪审计期间,主审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天,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助审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3天,每天不得小于3小时。在工程特殊情况时,主审及助审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建设单位的事前通知及时到场。

5、主审人员执业资格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助审人员为从事造价行业三年以上,执业资格为中级造价员,负责驻场项目不能超过1个。

6、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费用标准。

七、   采购方式

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即把2017年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下达的项目个数设置7个标段。由进入预选库且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单位,按约定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某一标段确定。

抽签顺序号确定:2017959时为本次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所有报名参加的单位按报到先后确定抽取“抽签顺序号”的排位。抽到1号的第一个抽取项目标段,以此类推,直到抽签结束。

整个抽签全部为当场公开公布。

八、   资格性证明材料

1、资格条件: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入库单位证明:供应商的“宜兴市财政局支农项目委托第三方管理中介机构预选库(项目编号YXZTBZC2016-112[])中标通知书。

3、身份证及授权书、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九、合同

供应商中标后十日内与宜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签订合同。

九、   报名

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62号宜兴市农林局九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201795日上午九时

采购人联系人:宜兴市农林局  沈笑一 87951079

              宜兴市财政局  尹雯洁 87956086

 

 

                宜兴农业资源开发局、宜兴市财政局

   20178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