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科技工业园>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更加科学合理地指导和管理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的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景观环境的建设,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特委托宜兴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规划》,作为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控制开发建设的管理依据。
规划期限:2017~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宜兴市中部区域,北临团氿、东至氿滨大道、南到岳南路、西至沪宜高速。 整个规划区域位于宜城街道的西侧,西边紧邻新街街道,南部紧靠铜官山,东南方向为龙背山,北侧邻接团氿。规划面积为:1537.9公顷。
功能定位:以办公、环保科技、研发产业、高端制造等为主要特征,集商业贸易、生产、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
(二)环境质量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TVOC、苯、甲苯、二甲苯、氨气、硫酸雾、HCl等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园区所在地空气质量较好。
2. 水环境质量
从监测结果看,武宜运河、团氿、西氿以及园区内河流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部分水质指标不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它们的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COD、高锰酸盐指数、BOD5、溶解氧等。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部分周边地区的生活污水没有接管直接排入河体、周围农田使用化肥后农田灌溉或下雨时流入河中、农村禽畜产生的粪便等废弃物随意倒入附近水体。
3. 声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生活区、工业区、道路噪声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 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5. 土壤和底泥
监测结果表明:T1、T2点位监测因子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的筛选值;其余点位的监测因子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说明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各监测点位底泥指标均符合《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值。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
园区规划范围内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工业企业生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烟/粉尘、SO2、HCl、硫酸雾、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等。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在各类气象条件下((正常排放) 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各污染物小时、日均浓度预测值与本底浓度叠加分析表明,各关心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 废水
园区规划范围内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磷等。园区内废水由宜兴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宜兴污水处理厂接纳宜兴开发区、宜兴环保科技产业园、宜兴城区及周边镇区的废水,规划近期污水厂排水量不增加。由于现状监测存在超标现象,建议园区提出水环境整治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3. 噪声
园区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经预测,在道路旁建设10m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噪声质量标准,所有道路两侧40米范围内昼夜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
4. 固废
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以填埋为主;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
(四)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园区发展规划符合上位区域规划及环保规划,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完备,污染控制规划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报告书提出了“三线一清单”管控要求,保障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可以实现。因此,在确保相关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次园区规划可行。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认为本规划是否有必要?
(2)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本规划持何种态度?
(3) 您认为规划中各企业在运行中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规划单位
建设单位:宜兴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单位所在地:宜兴市新城路250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077935 邮编: 214203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朱工、李工
电话:025-85287117
邮编:210042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宜兴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