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9-09-23 09:23:3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9〕66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6-16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修订稿)》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6日

 

宜兴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要求,持续优化宜兴营商环境,加快制度供给和改革创新,通过进一步缩减接电时限、降低接电成本、压减办电环节、简化行政审批,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提升“获得电力”指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由供电企业“一站式”办理。搭建接电“绿色通道”,全面实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大中型企业客户“三到户”服务(外线工程投资到户、流程信息推送到户、能效方案定制到户),将全市10(20)千伏、400伏非居民新装(增容)用电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50天和7天以内。其中,无需在用户厂界外新(改)建变电站、环网柜、分支箱、电力线路等电力工程(简称“外线工程”)在内部受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前提下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8天和2天。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用电需求答复环节

1、提出用电需求。用户提出新装、增容用电需求后,供电企业在1天内完成“一站式”需求受理。一是提前介入。供电公司积极对接政府及客户,提前了解用电需求。根据项目规模和用电需求,适时调整电网规划,提前开展业扩配套工程建设,积极响应用电需求。二是一窗受理。供电公司在行政审批局设立供电窗口,在1天内完成申请受理。推进供电与发改、规划、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单位)联合办电,让用户申请“只进一扇门”。三是精简资料。供电公司合理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低压用户正式申请只需提供2项:①用电主体资格证明;②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高压用户(非高耗能)正式申请只需提供4项:①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③用电容量需求清单;④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四是信息共享。开放全市政务平台信息,对于用户主体资格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项目批准文件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共享,自主核验项目合规性,无须用户重复提供。(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2、答复供电方案。对于10(20)千伏、400伏非居民新装、增容用电,供电企业正式受理申请后分别在7天和1天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一是加大电网容量开放。报装容量在160千瓦以内的用电,供电企业全面采用低压供电;在不影响电网及其他客户用电安全情况下,供电企业按照“先接入、后改造”的原则,优化方案、设计、施工环节,实现用户接电时间、成本双节约。二是开展查勘信息共享。供电企业根据需要,组织规划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现场查勘,形成现场踏勘共识;或由供电企业直接查勘,将查勘信息同步传至规划等相关部门并确认,实现查勘一次完成全部信息获取。三是实施管线GIS图联合沿布。供电企业积极推进电力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施工,基于城市管线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实施电网GIS图沿布,提高供电方案编制效率。四是推行供电方案“精装套餐”模式。供电企业根据用户报装容量、类型和供电电压等级,预制各种典型供电方案模板,明确方案适用范围,减少人工编制时间,便利用户比选。五是试点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模式。通过移动作业终端全面推行低压台区经理实施预约上门服务,结合移动作业终端等技术手段,试点推行高压 “客户线上预约”、“客户经理上门收资”、“勘查现场直接答复供电方案”、“提供图纸核对及中间检查服务”、“上门竣工验收收资”、“验收现场提供供用电合同”全新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3、提升办电便捷性。供电企业深入推行“互联网+”营销服务,通过政府政务平台公示、营业厅展示、客户经理告知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推广“掌上电力”手机APP、95598网站、“网上国网”等线上服务,提高客户线上办电比例,减少客户往返营业厅次数。完善高低压客户线上交费、现场签收供电方案、增值税开票信息变更、线上提交校表申请等功能,实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二)行政审批环节

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实施规划许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并联审批,各环节严格按照承诺时限限时办结,切实加快审批流程,为用户提供高效的服务。

1、办理规划许可

规划部门加强外线工程的前期审核和协调,简化规划许可程序,在正式受理申请后7天内明确规划要点,出具规划许可。对于500米以内的短距离施工,实行备案管理,由供电公司直接实施。政府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定期抽检,以确保短距离施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

2、办理电力工程施工涉及相关许可(并联审批)

(1)、掘路、拉管、航道许可办理。需要挖掘道路、航道的外线工程,住建局、交通局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7天内出具掘路、拉管、航道行政许可。施工采取“施工与缴费同步”的模式,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相关部门签订赔补偿协议,并根据道路管理部门出具的路面修复缴费单,在3天内完成缴费。(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城管局)

(2)、办理占路许可。需要占用道路的外线工程,公安局、城管局相关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于7天内办理占路许可。(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

(3)、办理绿化许可。涉及绿化搬迁的外线工程,住建局在正式受理申请后,于7天内办理临时借用绿地行政许可。绿化迁移采取“施工与缴费同步”的模式,绿化实施单位先行实施绿化搬迁,建设单位在收到绿化部门出具的缴费书后3天内完成缴费。(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

(4)、办理项目核准(备案)。需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的外线工程,项目核准(备案)主管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后,于7天内出具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

(三)外线工程建设环节

供电企业为全市所有10(20)千伏新装、增容用电项目(不含临时用电和住宅小区用电项目)投资建设外线工程至资产分界点,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后,分别在30天和3天内完成工程施工。一是实施限时管理。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二是提高工艺水平。供电企业牵头制定并发布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和标准工艺,在确保按时完工的同时不断提高施工工艺水平。三是加强物资供应。加强物资实物储备,确保施工物资按需不间断供应。四是提高供电可靠性。供电企业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优化配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实施故障主动抢修,全力保障用户及时高效接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四)验收送电环节

用户内外部电力工程施工完成后向供电企业提出竣工报验,在通过内外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供电企业在5天(低压2天)内完成送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五)运行用电环节

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转供电加价情况,让终端客户享受降价红利。进一步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推进符合条件的用户全部上平台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发改委、供电公司)

2、积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发挥供电企业专业优势,充分挖掘客户能效需求,主动提供电能替代、能效诊断、分布式能源等能效提升服务方案,降低用户接电、用电全周期成本。(责任单位:工信局、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工信局、发改委会同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宜兴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通报监督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2、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的总体时限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压减办理时间。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公告服务承诺,提升服务水平。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指标。

 

附件:1、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流程图

2、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共享资料和信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