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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财政局(国资办)关于相关制度废止的信息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19-11-18 13:48:47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7544 生成日期 2019-11-18 公开日期 2019-11-18
发布机构 和桥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调整,工作制度 分类词 经济管理,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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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财政局(国资办)关于相关制度废止的信息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办)对年度国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宜兴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19〕131号)及《宜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宜办发〔2019〕83号)相关规定,废止《宜兴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3〕2号)及《宜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宜办发〔2016〕17号),废止的文件自新文件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