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宜兴市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9-11-21 10:08:03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9〕7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1-2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宜兴市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关于支持宜兴市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宜兴是锡剧的发源地之一。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戏曲艺术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宜兴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繁荣戏曲创作演出,激发戏曲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繁荣公共文化、建设宜兴美好精神家园的独特作用。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文化强市目标,力争至2021年,建立健全宜兴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戏曲普及惠民体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和戏曲工作者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促进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可持续发展,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市形成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市戏曲艺术的传承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戏曲保护和传承。

1.支持戏曲演出。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和扩大戏曲消费群体。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演出,并把演出场次和演出效果纳入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市锡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每年完成送戏下乡100场次,保证每个镇(园)、街道每年戏曲演出不少于3场次。市财政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增加戏曲惠民演出补贴场次和额度。

2.支持剧目生产。支持和推动地方戏曲专业团体剧目创作生产,建立重大新创剧目投入“一事一议”机制,每年对戏曲重点剧本创作、优秀剧目生产予以支持。加大奖励力度,提高以奖代投的比例,对获得国家级奖的剧目给予市级配套奖励,对市外巡演10场以上、市内巡演30场以上的精品剧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3.支持人才培育。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戏曲人才培养投入力度。支持锡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与戏曲学校合作,开办戏曲表演班,为戏曲艺术发展培养新人。实施“名师传艺”工程,鼓励老艺人收徒带艺,支持戏曲表演名家传艺活动。支持专业戏曲院团选送演职员参加研修培养和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参照“陶都英才”相关政策,在招聘、待遇等方面创设机制、优化条件,加快戏曲紧缺人才引进,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使我市戏曲传承发展后继有人。奖励对地方戏曲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戏曲艺术人才或领军人物,努力营造戏曲艺术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保障戏曲从业人员收入待遇。

(二)实施戏曲普及工程。

4.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实施戏曲进校园工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范畴,让更多的青少年喜欢戏曲。结合实际,至2021年,在城乡选择20所学校,实施戏曲进校园工作试点,后逐步推开。文化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相互协调,采取办培训班、驻点展演等形式,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鼓励和推动中小学校开设戏曲教育课程、建立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实施戏曲传承人到学校兼职艺术教师,开展戏曲知识普及和交流活动。教育部门要将戏曲进校园活动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文化部门要通过项目活动检验戏曲进校园成果。

(三)实施“一村一戏台”工程。

5.解决农村人群看戏难问题。农村是地方戏曲的主阵地,农民是地方戏曲的主要观众。将乡村剧场(舞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制定“一村一戏台”行动计划,至2021年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各村(社区)作为实施主体,搭建小舞台或小剧场,既可以演出戏剧,又可以进行其他文化活动。对于建设并验收的室外小舞台或室内小剧场,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四)做好政府购买戏曲惠民工程。

6.加大政府购买优秀戏曲演出服务力度。作为政府购买戏曲演出的主体,人民剧院要大力组织市内外戏曲院团及其优秀戏曲剧目演出,低价、免费提供给群众观看,每年引进戏曲名家名剧演出不少于10场。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购买服务的管理和考核,提高财政购买戏曲演出服务绩效。支持民间戏曲团队惠民演出。依据经济发展和演出费用增长的情况,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戏曲服务的支出。

7.改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排练演出场所。在各级各类文化艺术场馆新建、改建项目中,开辟或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鼓励各类社会设施面向戏曲社团,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市文化馆要按照国家一级馆的标准,完善小剧场的功能和设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方式,打造常态化开展群众戏曲交流、展演等的公共戏曲服务平台。

(五)大力打造戏曲品牌活动。

8.提高“中国·宜兴梁祝戏剧节”社会参与度。“中国·宜兴梁祝戏剧节”是中国戏剧家协会全程指导、由中国田汉研究会和宜兴市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的戏剧活动品牌,具有一定的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要继续举办好“中国·宜兴梁祝戏剧节”,扩大参演戏曲种类,提高参演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戏曲普及水平,注重交流与惠民效果,促进戏曲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扩大宜兴文化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戏曲传承发展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积极推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地。成立宜兴市戏曲传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戏曲传承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财政支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设立戏曲传承发展专项经费,在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之中予以列支。对戏曲艺术创作生产、重点剧目加工、精品剧目巡演和戏曲进校园、戏曲人才培养等方面实施专项支持。

(三)抓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传播普及力度,搭建推广展示平台,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要宣传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和传承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