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1104 | 生成日期 | 2020-04-17 | 公开日期 | 2020-04-1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福利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老龄问题,养老机构,行政 | 分类词 | 民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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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宜兴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现对《宜兴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起草依据及过程
我市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也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县级市之一。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1.47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9.13%。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5月9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和财政部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按照考核评审要求,我市作为无锡大市区县指标组成部分,参照无锡标准执行。
为认真做好改革试点推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争当无锡市乃至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标杆、示范和领跑者,依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和无锡市《无锡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前期多次到有关镇、街道和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实施方案》草案,并广泛听取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为抓手,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等任务为重点,以加大政策扶持和考核监督为推动,确保到2020年,我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形成一批具有宜兴特色的经验和亮点。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重点;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坚持适度超前,分步实施推进等四个基本原则。
(二)明确推进的十大重点工作,包括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医养融合发展、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养老服务环境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村级医疗互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等任务。
(三)明确推进的具体实施步骤,包括动员部署、组织推进、检查指导、持续提升和评估总结五个重点步骤。
(四)明确推进的有关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和强化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领先率先。《实施方案》明确的十项任务中,品牌化发展、养医结合发展、智慧化发展、专业化发展等很多内容都需要改革创新予以推动,有关指标都在无锡市领先,是我市争当标杆、示范和领跑者的重要体现。
二是突出统筹融合。《实施方案》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坚持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资源共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康复等机构融合发展,推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同配合。
三是突出以人为本。《实施方案》中,推进适老住区建设、推进特殊困难家庭设施无障碍改造、鼓励共同居住的亲情养老模式、加强特困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关爱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等都较好地体现了人本理念。
四、解读单位
宜兴市民政局办公室
宜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电话:8796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