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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的申报通知
来源:芳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0-10-22 11:55:50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4084 生成日期 2020-10-15 公开日期 2020-10-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芳桥街道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劳动就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就业,招聘,劳务 分类词 人事,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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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0年下半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的申报

根据《关于宜兴市援企稳岗促进就业政策补贴资金申报操作办法》(宜人社[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下半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享受社保补贴;

  2、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享受培训补贴;

  3、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招用初次就业,指20161月起新招用和初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是指获取毕业证书次月起24个月内。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1、企业每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五项险种的单位缴费部分。

  根据培训高校毕业生的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50元的培训补贴。

  (四)申报时间

  1019日至1120

  (五)申报材料 

  1、《宜兴市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申报表》

  2、《宜兴市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签名册》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首次申报时提供);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

  1、各企业携带以上资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

  2、各人社所查验企业上报资料,核实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申报表上签字,盖人社所公章。

  3、初审通过后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一号楼服务大厅一楼6号窗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