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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2-09 09:4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638 生成日期 2021-02-09 公开日期 2021-02-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管理,调整,预算,医保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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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无锡市委、宜兴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实施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的推进落实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十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市医疗保障局与市民政局建立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工作衔接机制。市医疗保障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衔接机制,配合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扩面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科和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志愿者在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两个确保”工作要求,继续实施降低医疗保险费率等减负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应急采购,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

  2、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稳步实施“大市统筹”制度,做好大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升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慢性病特殊病保障政策,优化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3、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基金监管支撑保障。

  4、深入推进医保各项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编码维护和测试应用工作,积极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5、强化医保目录和“两定”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医保目录,狠抓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加强“两定”机构综合管理。

  6、全力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水平,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7、夯实医疗保障工作基础,做强招采基础性工作,强化医保分析统计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4425.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8787.68万元,增长73.2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4425.3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44425.3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2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37.68万元,增长75.6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去年为彩票公益金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44425.3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4425.3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256.19万元,减少97.85%。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的调整,去年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度改为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2)卫生健康(类)支出44045.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及本单位行政运行所需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4479.44万元,增长125.11%。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本年度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3)住房保障(类)支出264.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4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4)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彩票公益金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的支出,2021年度未有该补助预算。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终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44425.32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4425.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425.32万元,占1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44425.3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21.6万元,占2.97%;

  项目支出43103.72万元,占97.0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25.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37.68万元,增长75.6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442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137.68万元,增长75.6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7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7.06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06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8.53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5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2020年为对离休荣军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2020年为对长护险基金的补助及人寿保险公司医保监管服务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万元,增长207.69%。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助人数增加。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5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06万元,增长95.01%。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6200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4.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1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0万元,增长384.85%。主要原因是补助标准及人数增加。

  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4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万元,减少14.52%。主要原因是功能支出科目调整,2021年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未纳入该科目。

  6.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12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支出科目调整。

  7.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52.32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支出科目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3.51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支出科目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80.92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支出科目调整。

  (四)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彩票公益金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的支出,2021年度未有该补助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2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6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91万元、津贴补贴385.3万元、奖金212.8万元、伙食补助费21万元、绩效工资1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7.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7万元、住房公积金83.51万元、医疗费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退休费3.72万元、医疗费补助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

  (二)公用经费6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9万元、咨询费3.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1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42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87.68万元,增长78.15%。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2021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2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6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91万元、津贴补贴385.3万元、奖金212.8万元、伙食补助费21万元、绩效工资1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7.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7万元、住房公积金83.51万元、医疗费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退休费3.72万元、医疗费补助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

  (二)公用经费6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9万元、咨询费3.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1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9.09%;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经费。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经费。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0.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6万元,减少4.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人员经费标准降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43103.72万元;本部门单位共6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42991.5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99.7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