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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3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2-04-05 14: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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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1537 | 生成日期 | 2022-04-05 | 公开日期 | 2022-04-05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医药管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3号) | ||||
4月4日,我市徐舍镇、丁蜀镇管控区范围第9次全员核酸检测阴性。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从4月5日起,对徐舍镇、丁蜀镇的管控区解除管控。
本次解除管控的区域包括:徐舍镇区东至小虹河、南至芜申运河、西至临津大桥北延段、北至虹新路(含北侧店铺)的合围区域;丁蜀镇东至蠡河、南至青云河、西至待建紫砂工业园、北至北梗河的合围区域。以上区域解除管控后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徐舍镇、丁蜀镇封控区仍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解封”不等于“解防”。全市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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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