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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4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2-04-06 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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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1541 | 生成日期 | 2022-04-06 | 公开日期 | 2022-04-06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医药管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4号) | ||||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蔓延,现就做好入宜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入宜货运车辆,由本地收货企业或托运企业提前通过“灵锡”APP“货运申报”系统申领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
自4月6日12时起,行程码有上海、苏州等地轨迹的货运车辆,只能从G25长深高速宜兴东货运通道入宜,查验司乘人员的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进行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车辆由爱心车队全程护送,实现“点对点”闭环管理。
其他车辆按疫情防控相关管控要求执行。
请广大货运司机积极配合执勤人员开展查验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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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