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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8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2-04-16 10: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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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1720 | 生成日期 | 2022-04-16 | 公开日期 | 2022-04-16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医药管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8号) | ||||
4月16日凌晨,我市在和桥镇区域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混管初筛阳性,疑似阳性对象为和桥镇闸口村某企业务工人员,经初步判定,其与外地货运车辆有接触史。有关复核和流调工作正在同步开展。为全力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有效阻止疫情传播,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16日上午9时起,该企业所在和桥镇闸口村工业园区、闸口菜场所在北渠杨家村为临时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区域内人员严格实行居家隔离措施;和桥镇全域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不出小区、严禁聚集”。根据疫情形势优化调整防控措施。
二、和桥镇各级各类学校暂停线下教学,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托育机构)、托管机构暂停线下培训(照护)活动。
三、和桥镇除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餐饮企业(只提供外卖服务)等,其余各类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四、和桥镇暂时停运所有营运车辆,包括客运班线、城乡公交、货运物流、出租车、网约车等。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要求一刻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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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