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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32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2-04-18 09: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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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1724 | 生成日期 | 2022-04-18 | 公开日期 | 2022-04-18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医药管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32号) | ||||
4月16日,我市和桥镇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采取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等应急处置措施。
截止4月18日7时,我市新增6例阳性感染者,均在集中隔离点的密接人员中发现,都是建耀塑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员工,已全部转运至无锡五院治疗。目前,共排查密接407人、次密885人,已落实集中隔离。
4月16日,我市开展第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127.8万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4月17日,我市开展第二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130.21万人,已出结果110.7万人、结果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特别是4月10日以来曾前往“宜兴市建耀塑业有限公司”厂区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市、镇两级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加强货源组织,加大市场投放力度,目前全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运营正常,生活物资供应正常,能保障广大市民基本生活需求。请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生活稳定有序。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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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