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宜兴市人民政府 >资讯中心 >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宜兴地区)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2-05-13 17:12:0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 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13号)、《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锡财会〔2022〕5号)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2年我市高级会计师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 74号)执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都必须先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2.现场核对。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按省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完成网上申报后,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前(休息日除外)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前往宜兴市财政局会计科506室进行核对,联系电话:87994941。

  3.材料复审。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复审完毕后在网上反馈审核意见,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反馈信息。无锡市财政局审核人员联系电话:81822359,无锡地区高级会计师评审交流QQ群:870171559 。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评审费300元。在提交申报材料的现场核对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直接支付(详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7月7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拟定于8月份进行。所需填报的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 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2、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3、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附件:《关于做好 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13号)                          

                                               宜兴市财政局

     2022年 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