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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来源:新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1 13:16:55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2848 生成日期 2022-06-11 公开日期 2022-06-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新建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乡镇,房地, 房屋,住宅,行政 分类词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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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宜兴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宜兴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宜政发〔2016〕2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