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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2-06-29 19:09:3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3041 生成日期 2022-06-29 公开日期 2022-06-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工业、交通 主题(二) 公路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公路,运输,农村 分类词 交通,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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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路长制”重要举措。2020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路长制”重要举措。2020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提出“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为“路长制”推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2021年9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11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二、起草过程

  (一)2019年,我市就出台了《宜兴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

  (二)2020年下半年,对宜兴市相关镇(街道)进行调研,了解目前农村公路的管养实际需求。今年,根据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路长制”实施方案内容,我市起草了《宜兴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四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宜兴市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压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 全面推行“路长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高质量建设交通强市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市、镇、村的“路长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第三部分为“路长制”工作机制。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和市、镇、村三级路长,设置市、镇两级“路长制”办公室,推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明确了总路长、三级路长、两级路长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建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联动机制, 确保“路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建立“路长制”督导评估制度和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将“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快建成农村公路“一网一平台”,支撑“路长制”有效运行。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关联阅读:
1 、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2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