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后亭村姚家塘112号 |
宜兴市星宇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宜兴市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屺亭街道后亭村姚家塘112号,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套汽车线束、50万件火花塞、1万套模具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雨、污排口均依托租赁方现有排口,按《宜兴市工业企业排水治理标准》做好厂区雨污管网的建设,确保现有雨污排口按标准建设的基础上再接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厂设1座排气筒。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3.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避免敞开操作,严禁物料露天堆放。 4.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6.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8.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9.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 |
0510-87660817
40064022@QQ.COM |
公开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