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有效疏导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保障我市天然气正常供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经过成本审核,结合我市实际,并衔接周边城市价格水平,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72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燃气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准确抄表、价格公示等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抄送: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兴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