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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石中学新建机房建设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万招2023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中学新建机房建设安装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43.65万元;
2.2工程类型:安装工程;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2.6工期:35天;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工程预算价:474425.05元,最高限价:436471元。
3、资格审查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性质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③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
5、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6、张贴公告后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话:15852693802 )购买,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14时00分
地点:宜兴市万石镇政府第二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中学
联系电话:87810063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8.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入场人员必须配套好口罩。
宜兴市万石中学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