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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5-15 10:39:3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省国防科工办《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3〕90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3.网上初审通过后,请申报人员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到单位所在区职称部门(或单位主管局)、市职称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18日。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109室,联系人:陆海龙,联系电话:81822596。

 

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