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创新型企业“育强攀高”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5-19 15:33:4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3〕4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5-19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创新型企业“育强攀高”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宜兴市创新型企业“育强攀高”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宜兴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宜兴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精神,更大力度培育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相关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增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健全优化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准独角兽企业、科技上市企业为关键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科创企业“竹海”、创新发展“蓝海”,为致力打造环太湖科创圈创新之城、助力建设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创新型企业集群蔚然成势,企业数量、规模、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明显跃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2800家、1600家以上;累计新增无锡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科技上市企业分别达200家、900家、350家、20家、6家以上;年均新增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分别达2000家、100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聚焦“四个全力”,壮大创新主体规模

  1、全力招引科技创新主体。加快完善科技招商机制,加强科技招商力量配备,建立专业化、专职化的科技招商队伍,构建以基金、平台、机构、乡贤等为主体的科技招商网络体系。高质量举办“宜兴国际科创英才节”等各类科技招商活动,全面打响“才荟兴宜 锡望您来”的城市引才品牌,加速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人才项目落户宜兴。围绕我市“2+3+N”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梳理上下游关键环节,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全力引进一批高科技企业、高水平机构、高能级载体、高层次人才、高精尖项目。到2025年,全市年均新增科技型企业2000家、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国控集团、市陶都新城公司、各园区、镇、街道

  2、全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对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建立科技型企业信息库,全面挖掘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建立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评价入库奖励补贴等各类政策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精准梳理优质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员密集、拥有核心技术产品的“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达2800家以上,其中“四科”标准企业达2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园区、镇、街道

  3、全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一批创新基础好、发展前景大、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入库培育,对在库企业加强跟踪服务、要素供给和生态营造,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建立“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培育机制。开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鼓励、扶持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不断提高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优化管理服务,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采取分类培训、“包片定点”、专家辅导等服务措施,将服务下沉至“家门口”,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管理。到2025年,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6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园区、镇、街道

  4、全力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加速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将高新技术企业、“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市级培育库,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培育一批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抢占标准制高点,提升行业“话语权”。支持企业通过“智改数转”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创建智能车间,开展企业上云。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创建全国质量标杆。到2025年,累计新增无锡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园区、镇、街道

  (二)聚焦“四个支持”,提升企业科创能力

  5、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扩大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引导规上企业按照有研发场所、有研发设备、有科技成果、有研发人员、有销售收入和研发投入等要求普遍建设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开展研发管理体系贯标、知识产权贯标和创新方法运用,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通过管理模式、制度机制、市场战略、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软实力”。积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协同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园区、镇、街道

  6、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转让)税收减免和研发费用递增奖补等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研发计划项目,对项目成果在宜落地产业化进行接续支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瓶颈和难题,深化实施“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完善实施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机制,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张榜招贤,解决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整机和标志性战略产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园区、镇、街道

  7、支持企业深化开放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开展“百校进宜兴”、“陶都名企高校行”、“专家教授宜兴行”等产学研对接活动,搭建更多技术交流平台。加快建设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宜兴分中心,培养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技术经理人,全面梳理我市产业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增强科技合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鼓励企业以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方式,与国内外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大中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园区、镇、街道

  8、支持企业加速成果产出。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有效指引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促进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加快建设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分中心,对符合专利预审相关规定的,优先进入快速审查通道,推动宜兴市环保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实现知识产权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等奖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园区、镇、街道

  (三)聚焦“四项服务”,加速企业创新成长

  9、深化结对暖企服务。采取市领导挂钩、部门结对等措施,对接服务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企业破解发展瓶颈。深入开展“百企引航”行动,聚焦规模优势明显、具备产业链整合能力的企业,培育一批领航型龙头企业。深入开展“百企竞航”行动,健全“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分类评价和分级滚动培育体系,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路径,加速企业育成壮大。加大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力度,引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平台化发展。到2025年,累计新增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分别达900家、350家、2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园区、镇、街道

  10、深化人才兴企服务。打造国际化高端人才梯队,深入实施省“双创计划”、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宜兴市“陶都英才计划”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全市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持续开展“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鼓励高校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市企业任职或兼职。探索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大力构筑外籍人才集聚高地,加强创新型企业的引智项目实施力度,鼓励企业引进能够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建设工程的国(境)外领军人才。畅通外籍人员来宜工作“绿色通道”,优化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证等程序,推动完善家属签证、子女入学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协、各园区、镇、街道

  11、深化机构助企服务。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布局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技术研发、概念验证、测试检验、中试熟化、规模化试生产等创新链条。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券,享受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鼓励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财税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利用“科创云”平台为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提供“云服务”,及时为企业推送最新政策,为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库的定期更新提供大数据信息。持续举办创新型企业专题培训班,采用专家授课、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企业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过程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园区、镇、街道

  12、深化金融惠企服务。发挥市新动能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动宜兴国际人才金融港建设,致力打造成为“科技+人才+资本”的高能级平台。发挥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作用,依托省科技金融路演、宜创荟金融路演等平台,扩大“苏科贷”、“锡科贷”等信贷产品受益面,推动设立“宜科贷”、“人才贷”,形成三级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体系。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库,加强政策辅导,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全市新增科技上市企业6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国控集团、各园区、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机制,市各相关部门依据单位职责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与各园区、镇、街道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考核督查。充分发挥高质量考核的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建立月月报、季季评和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创新型企业培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相关工作按期推进。

  (三)造浓创新氛围。发挥科技新政“22条”、人才新政“30条”等政策引领支撑作用,加快高能级科创载体建设,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依托各级各类宣传媒体,挖掘优秀科研人员、科学家、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等典型案例,宣讲创新创业故事,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创业精神,造浓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附件:宜兴市创新型企业“育强攀高”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