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5-19 15:37:4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3〕3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5-19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3年度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2023年度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保护松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开展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和《江苏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宜兴市林地面积67.7万亩,有林地面积55.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4.64%。宜兴市松林面积11.36万亩,其中林地松林面积10.959万亩,非林地松林面积0.401万亩。全市现有维管束植物183科559属1242种。植物物种丰富,相应有害生物物种也丰富,据统计,已鉴定能影响林木生长的虫害有900余种,病害有200余种。近年来,因气候变化和经济活动中的植物调运频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风险较大。

  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05年始,宜兴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认为松材线虫病疫区。根据2022年秋季普查,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涉及到8个镇(街道、场),感病松林面积1.48万亩,死亡松树1631株。疫情主要集中在宜南山区,主要危害树种为马尾松和黑松,国外松有少量感染。感染的松林多为混交林。松材线虫病在我市发病症状明显,当年松树整株枯死型占多数,越年和仅有枝条枯死型较少,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是“减少疫点、压缩范围、降低数量、严防流失、促进健康”,实现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连年持续双下降。

  2、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采伐清理病死松树达到100%,松疫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

  (二)防治任务

  宜兴市林场:林场蒿山工区区域内,2023年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大贤岭工区区域内,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下降50%,感病小班数量减少50%,病死松树株数减少50%。

  2、西渚镇: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下降50%,感病小班数量减少50%,病死松树株数减少50%。

  3、太华镇、张渚镇、湖㳇镇、丁蜀镇、新街街道和横山水库: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下降15%,感病小班数量减少10%,病死松树株数减少20%。

  4、江苏省芙蓉茶场:为2022年疫点拔除单位,2023年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预防,确保无松材线虫病疫情。

  5、徐舍镇、屺亭街道:属于高风险区域,2023年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预防,对松林进行林相改造,确保2023年无松材线虫病疫情。

  6、全市所有镇(街道):2023年开展常态化林业植物检疫,每季度检疫检查涉木主体不少于一次,确保辖区内所有涉木主体无加工、经营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产品。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将全市分为除治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分类施策。

  1、除治区:丁蜀镇、张渚镇、湖㳇镇、太华镇、西渚镇和新街街道,以及宜兴市林场、芙蓉茶场。除治区要求全面砍伐清理区域内所有感病松疫木和枝桠,做到除尽收清。

  2、重点预防区:徐舍镇和屺亭街道。重点预防区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预防,对松林进行林相改造,确保无松材线虫病疫情。

  3、一般预防区:宜城街道、新庄街道、官林镇、杨巷镇、新建镇、和桥镇、高塍镇、万石镇和周铁镇。一般预防区开展常态化林业植物检疫,每季度检疫检查涉木主体不少于一次,确保辖区内所有涉木主体无加工、经营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产品。

  (二)防治措施

  1、松疫木除治。对松疫木进行采伐清理并无害化处理,其中以“集中除治”为主,“即死即清”为辅。“集中除治”要在当年11月至翌年4月 (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采伐清理死亡松树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即死即清”是在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的,应及时采伐并在当日完成无害化处理。采伐松疫木的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需对伐桩进行覆膜处理。所有松疫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要全部清理并送到有粉碎能力的单位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除治”要在2023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即死即清”应当日完成采伐、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根据林分情况,可以采用“择伐”和“皆伐”二种方式落实松疫木采伐。(1)择伐:指仅对死亡的松树进行采伐。择伐在发生疫情的区域均适用。(2)皆伐:指对感染松材线虫病小班的松树全部采伐。皆伐徐舍镇、屺亭街道的针阔混交林和除治区的针阔混交林中松树株数占小班立木总数20%以下的区域适用。

  2、生物防治。公园、景区和寺庙等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松树采取打孔注药和释放天敌等措施进行生物防治。

  3、检疫预防。镇(街道)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涉木主体落实林业植物检疫,检疫对象为木制品如:木质包装材料、木托盘、电缆、光缆盘等,对发现使用松木及其产品的应立即无害化处理。

  (三)监管措施

  以“管好山上疫木源头、管住山下疫木流通”为原则,严格采伐松疫木管理。松疫木除治现场,属地政府要落实专人监管,确保山上疫木下山后,全部松到指定地点粉碎处理,严防流失。同时,开展专项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疫木的行为。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资金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安全生产措施等安全保障等资料;   

  3、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除治月报信息等工作台账;

  4、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主体登记备案等资料;

  5、松疫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作业和疫木监管的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除治成效、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等资料;

  7、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合同、责任书等资料。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除治质量验收

  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核查的要求,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验收。镇(街道、场)自查要覆盖所有感病小班,一个小班检查合格后,方可实施下一个小班。市级复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镇(街道、场),省级核查要覆盖全部县级疫情发生区。自查可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

  检查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松疫木除治、生物防治、疫木监管和林业植物检疫等情况,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各除治单位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自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及时返工,直至符合技术要求。自查合格后,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验收。

  (二)除治绩效评价

  依据《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标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防治目标任务,逐条检查考核,考核得分作为验收结果和资金拨付的依据。考核总分100分,得分85分以上视为考核合格,得分90分以上为优良。考核合格的镇(街道、场)享受一定的补助资金,考核优良以上额外给予一定的奖励。8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镇(街道、场)要按整改通知认真组织整改,整改通过验收后享受一定的补助资金。不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或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不能通过考核,且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危害的,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规定追责处理。

  五、经费预算

  根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助,除治经费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场)自筹。各镇(街道、场)要立足自身,根据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把本地区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为松材线虫病除治提供资金保障。市级以上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如下:

  (一)无公害防治经费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松疫木砍伐、清理、无害化处理等除治工作,以实际砍伐清理的数量酌情补助,不足部分由属地财政自筹。

  (三)疫点拔除单位日常监测与管护的保障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个。

  (四)松疫木无害化粉碎处理根据实际处理疫木的数量给予适当补助。

  (五)考核优良以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当年度全部使用完毕,若有结余自动结转至下年度,继续用于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场)要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相关工作。要签订市、镇、村“三线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职责。要落实“五道监管层”制度,即除治记录必须每天由砍伐队负责人、现场监管员、行政村负责人和镇级责任人签字确认,汇总后再由镇(街道、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二)规范作业,保障安全

  要开展安全教育,对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要熟悉作业山头地形地貌,熟练采伐设施设备的使用。配备驱赶野生动物设施和急救应急设施设备等。对地形复杂地段,应先修作业便道,后除治松木,杜绝野蛮施工,做到情况不明不作业,天气不好不作业,缺少防护不作业,作业人员身体不佳不作业。要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做到有备无患。

  (三)严格检疫,加强监管

  林业植物检疫是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内防输入、外防扩散”的作用。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林业植物检疫这个关键措施。对辖区涉木主体进行排查,并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疫检查,确保辖区内所有涉木主体无加工、经营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产品。

  附件: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