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5-19 15:43:3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23〕2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5-19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无锡市有关决策部署,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有序生产,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强化精准服务指导,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连续生产。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在职参保人数300人及其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留在宜兴过春节;开展外地留宜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兴供电公司)

  二、保障企业生产用工。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春节当月,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无锡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2023年1-2月投资入库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一定补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宜就业参保10人(含)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完善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互联网+”就业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促进各类务工人员春节后有序返岗复工。鼓励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

  三、深化人才招引和服务举措。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供岗位不少于1000个;对来宜参加实习实践活动1个月以上的外地高校大学生,按规定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600元一次性食宿补贴或提供青年驿站90天免费住宿。对接受学生实习并发放实习工资的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工资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劳动者权益。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返岗服务保障。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宜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每车次30人以上的,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劳务输出地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输送来宜务工人员的,每车次30人以上的,给予100%的包车费用补助。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宜就业参保,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

  六、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举办“TAO最宜兴”新春消费季暨首届年货节活动,组织商超、餐饮单位推出“年货大礼包”“年夜饭”等。鼓励各商贸企业开展打折、满减等让利促销活动,开展销售竞赛。根据限上贸易在库企业中商场超市(综合体)、汽车等零售类企业、餐饮类企业2023年1-2月期间零售情况,对其增量、增速排名前列的单位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其中零售类企业10家、餐饮类企业10家。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宜职工的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

  七、推出系列暖心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宜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从2022年12月21日起,暂定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发放“防疫物资暖心包”。鼓励全市连锁药店积极加入24小时网订到家药店并积极开展网络销售,对春节期间日均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或者一月份销售额达到2000万以上的企业,根据其外卖外送的单数及实际成效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承担生活必需品市级保供任务的重点保供单位给与一次性补贴10万元。(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八、丰富春节文体生活。全市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广泛开展阳羡过大年、新春游园会、戏曲演出和写春联、送图书、篮球赛等文体惠民活动,在宜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参与市属文博场馆春节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除夕至元宵节(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全市国有和相关景区对所有游客免费开放,根据其优惠力度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宜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春节期间,发放“公交券”,让外地留宜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办,各电信运营商、市交通能源集团)

  九、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深化“专线+专班”融合运行,依托“12345”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在宜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城运中心、稳增长服务专班、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商务局、宜兴供电公司)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本政策措施中奖补政策申报指南由市各责任部门另行制定。